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定期存款提前取出來有利息嗎?

定期存款提前取出來有利息嗎?

可以提前取出。壹般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有全額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兩種方式。

不管是全額還是部分,只要是取出來的錢,都按活期存款的利息計算;留在銀行裏的錢呢,還是按妳原存期原利率開據新存單繼續執行,只是存的錢少了,利息肯定也少了。而且要註意哦,同壹筆定期存款部分提前支取只限壹次。

資料補充:

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可以根據需要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儲戶提前支取的必須持存單和存款人的身份證明辦理。

代儲戶支取的,代支取人還必須持有其身份證明,其利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取款人還需在支付的憑單上簽具支取人姓名。

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幾種:

1、到期全額支取,按規定利率本息壹次結清;

2、全額提前支取,銀行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於起存金額,則對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執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額,則應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並對該項定期存款予以清戶。

國務院《儲蓄條例》:

第二十四條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二十五條逾期支取的定期儲蓄存款,其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約定自動轉存的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單位和個人,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糾正,並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擅自開辦儲蓄業務的;

(二)擅自設置儲蓄機構的;

(三)儲蓄機構擅自開辦新的儲蓄種類的;

(四)儲蓄機構擅自辦理本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金融業務的;

(五)擅自停業或者縮短營業時間的;

(六)儲蓄機構采取不正當手段吸收儲蓄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