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提取社會保障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實際發放工資時,會扣除個人應承擔的部分。
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貸:其他應收款(款項)-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金額)。
3.當企業實際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支付)-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1.企業提取社會保障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實際發放工資時,會扣除個人應承擔的部分。
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貸:其他應收款(款項)-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金額)。
3.當企業實際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支付)-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