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消費者遭遇欺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第三,簽訂勞動合同。強制簽約是入職1個月以內。(員工拒絕簽字的,應當離職)超過1個月未簽字不滿1年的,每月支付2倍工資。超過1年未簽訂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無過錯不能隨意解除)+最高11個月,工資2倍。
第二,消費者遭遇欺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第三,簽訂勞動合同。強制簽約是入職1個月以內。(員工拒絕簽字的,應當離職)超過1個月未簽字不滿1年的,每月支付2倍工資。超過1年未簽訂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無過錯不能隨意解除)+最高11個月,工資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