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節不放假不違法;只要支付相對應的工資;
2、勞動節是法定節假日,不放假不違法,但是違規;
3、工作時間也要在壹定的時間內,不得超過那些時間。
節假日的加班時間規定如下:
1、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壹小時;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綜上所述,五壹公司不放假,然後支付三倍工資的,並不違反國家規定。但如果公司既然不按規定放假,又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勞動時間報酬的,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