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寫說明
(壹)表頭說明
1、“稅款所屬時間”:壹般填報公歷每年元月壹日至十二月三十壹日;企業年度中間開業的,應填報實際開始經營之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企業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破產、停業等情況,按規定需要清算的,應填報當年壹月壹日至停業或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之日。
2、“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3、月、季、年度申報代碼:月、季納稅申報時,代碼填l;年度納稅申報時,代碼填2。 .
(二)收入總額項目
1、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填報從事工商各業的基本業務收入,銷售材料、廢料、廢舊物資的收入,技術轉讓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單獨反映),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
2、第2行“銷售退回”:填報已確認為收入並已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反映的銷售(營業)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與折讓”:填報包括在“銷售(營業)收入"中的現金折扣與
折讓,不包括直接扣除銷售收入的商業折扣與折讓。
4、第5行“免稅的銷售(營業)收入”:填報單獨核算的免稅技術轉讓收益,免稅的治理“三廢"收益,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免稅的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業所得等。
5、第6行“特許權使用費收益":填報轉讓各種經營無形資產“使用權”的凈收益。轉讓各種經營用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收益和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收益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填報;轉讓投資用無形資產和土地使用權的收益在“投資轉讓凈收益”中填報。
6、第7行“投資收益”:填報企業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和股權投資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填報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的應計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存款、信用卡存款的應計利息;債權性投資利息收入填報各項債權性投資應計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報全部股權性投資的股息、分紅、聯營分利、合作或合夥分利等應計股息性質的所得(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09號文件規定進行還原計算後的數額)。
7、第8行“投資轉讓凈收益”:填報投資資產轉讓、出售的凈收益,如為負數,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投資轉讓凈損失"(第31行)o
8、第9行“租賃凈收益":填報租賃收入減租賃支出的凈額,如為凈支出,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租金凈支出"(第24行)。包裝物出租收入、施工企業的設備租賃收入、房地產企業的出租房產租金收入應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匯兌凈收益”:填報企業當期財務費用的匯兌收入減匯兌支出的凈額,如為凈支出,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匯兌凈損失”(第23行)。已資本化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不得在此重復反映。
10、第11行“資產盤盈凈收益":填報企業全部存貨資產、固定資產盤盈減允許在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盤虧、毀損、報廢後的凈額,如為凈損失,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資產盤虧、毀損和報廢凈損失"(第30行)。轉讓有關資產的收入不在此行填報。
ll、第12行“補貼收入”:填報企業收到的各項財政補貼收入,包括減免、返還的流轉稅等。免稅補貼收入也在此行填報。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報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當期應予確認的其他收入。
包括從下屬企業或單位的總機構管理費收入,取得的各種價外基金、收費和附加,
債務重組收益,罰款收入,從資本公積金中轉入的捐贈資產或資產評估增值,處理債務的收入等。“其他收入”應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三)扣除項目
1、第15行“銷售(營業)成本”:填報各種經營業務的直接和間接成本,以及銷售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發生的相關成本,技術轉讓發生的直接支出,無形資產轉讓的直接支出,固定資產轉讓、清理發生的轉讓和清理費用,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成本,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結轉的相關成本。
2、第16行“期間費用合計”:填報本期發生的期間費用性質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已計入有關產品的制造成本,或與取得有關收入相對應的成本,不得重復扣除。第17到41行按費用的性質分別填報本期期間費用的具體構成項目。
3、第17行“工資薪金":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或提取的計入期間費用中的工資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的工資。
4、第18行,“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填報實際提取的全部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減除制造費用、在建工程列支的職工福利費後的余額。
5、第19行“固定資產折舊":填報本期期間費用中包括的有關資產的實際折舊額。
6、第20行“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填報計入管理費用的全部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實際攤銷額。
7、第21行“研究開發費用”:填報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的各種技術研究開發支出。企業當期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比上壹納稅年度增長10%以上,按規定允許附加扣除研究開發費用的,作為納稅調整減少項目在第60行填報。
8、第27行“稅金":填報企業繳納的計入本期管理費用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9、第28行“壞帳損失":填報采用直接沖銷法核算的企業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
lO、第29行“增提的壞帳準備金":填報采用備抵法核算的企業本年度提取的壞帳準備。
11、第32行“社會保險繳款”:填報按國家規定繳納給社會保障部門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基本保險繳款。
12、第39行“運輸、裝卸、包裝、保險、展覽費等銷售費用":填報本期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裝卸、包裝、保險、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專設銷售機構的業務費。商業性企業還包括進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
13、第40行“其他扣除費用項目”:填報除第17至40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費用項目,包括資產評估減值、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非常損失等。“其他扣除費用項目”企業應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四)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第43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收入確認和成本費用標準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所得的金額。第44行至58行填報具體的納稅調整增加項目,上述各項目如為負數,應作為納稅調整減少額在第6l行“其他納稅調減項目"中反映,並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2、第58行“其他納稅調整增加項目":填報除第44行至57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導致“納稅調整後所得"增加的項目。包括企業會計報表中尚未確認為收入,而按稅法規定應確認為本期收入的項目。
3、第62行“納稅調整後所得":本行如為負數,是企業當期申報的可向以後年度結轉彌補的年度虧損額。
4、第68行“免於補稅的投資收益":填報按規定還原後的數額。
5、實行定額征收納稅申報表有很多種的,不知道樓主問的是哪壹種,比如說有增值稅申報表,所得稅申報表,營業稅申報表,地稅綜合申報表等等。妳可以看壹下妳所在地區的稅務機關的網站,因為每個地區的申報系統也不壹樣的,在他們申報系統裏都有填寫說明的,這裏給妳壹個所得稅填寫說明,請查看。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寫說明
(壹)表頭說明
1、“稅款所屬時間”:壹般填報公歷每年元月壹日至十二月三十壹日;企業年度中間開業的,應填報實際開始經營之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企業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破產、停業等情況,按規定需要清算的,應填報當年壹月壹日至停業或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之日。
2、“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3、月、季、年度申報代碼:月、季納稅申報時,代碼填l;年度納稅申報時,代碼填2。 .
(二)收入總額項目
1、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填報從事工商各業的基本業務收入,銷售材料、廢料、廢舊物資的收入,技術轉讓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單獨反映),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的收入。
2、第2行“銷售退回”:填報已確認為收入並已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反映的銷售(營業)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與折讓”:填報包括在“銷售(營業)收入"中的現金折扣與
折讓,不包括直接扣除銷售收入的商業折扣與折讓。
4、第5行“免稅的銷售(營業)收入”:填報單獨核算的免稅技術轉讓收益,免稅的治理“三廢"收益,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免稅的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業所得等。
5、第6行“特許權使用費收益":填報轉讓各種經營無形資產“使用權”的凈收益。轉讓各種經營用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收益和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收益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填報;轉讓投資用無形資產和土地使用權的收益在“投資轉讓凈收益”中填報。
6、第7行“投資收益”:填報企業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和股權投資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填報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的應計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存款、信用卡存款的應計利息;債權性投資利息收入填報各項債權性投資應計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報全部股權性投資的股息、分紅、聯營分利、合作或合夥分利等應計股息性質的所得(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09號文件規定進行還原計算後的數額)。
7、第8行“投資轉讓凈收益”:填報投資資產轉讓、出售的凈收益,如為負數,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投資轉讓凈損失"(第31行)o
8、第9行“租賃凈收益":填報租賃收入減租賃支出的凈額,如為凈支出,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租金凈支出"(第24行)。包裝物出租收入、施工企業的設備租賃收入、房地產企業的出租房產租金收入應在“銷售(營業)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匯兌凈收益”:填報企業當期財務費用的匯兌收入減匯兌支出的凈額,如為凈支出,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匯兌凈損失”(第23行)。已資本化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不得在此重復反映。
10、第11行“資產盤盈凈收益":填報企業全部存貨資產、固定資產盤盈減允許在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盤虧、毀損、報廢後的凈額,如為凈損失,填入“期間費用合計”中的“資產盤虧、毀損和報廢凈損失"(第30行)。轉讓有關資產的收入不在此行填報。
ll、第12行“補貼收入”:填報企業收到的各項財政補貼收入,包括減免、返還的流轉稅等。免稅補貼收入也在此行填報。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報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當期應予確認的其他收入。
包括從下屬企業或單位的總機構管理費收入,取得的各種價外基金、收費和附加,
債務重組收益,罰款收入,從資本公積金中轉入的捐贈資產或資產評估增值,處理債務的收入等。“其他收入”應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三)扣除項目
1、第15行“銷售(營業)成本”:填報各種經營業務的直接和間接成本,以及銷售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發生的相關成本,技術轉讓發生的直接支出,無形資產轉讓的直接支出,固定資產轉讓、清理發生的轉讓和清理費用,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成本,自產、委托加工產品視同銷售結轉的相關成本。
2、第16行“期間費用合計”:填報本期發生的期間費用性質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已計入有關產品的制造成本,或與取得有關收入相對應的成本,不得重復扣除。第17到41行按費用的性質分別填報本期期間費用的具體構成項目。
3、第17行“工資薪金":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或提取的計入期間費用中的工資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的工資。
4、第18行,“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填報實際提取的全部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減除制造費用、在建工程列支的職工福利費後的余額。
5、第19行“固定資產折舊":填報本期期間費用中包括的有關資產的實際折舊額。
6、第20行“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填報計入管理費用的全部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實際攤銷額。
7、第21行“研究開發費用”:填報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的各種技術研究開發支出。企業當期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比上壹納稅年度增長10%以上,按規定允許附加扣除研究開發費用的,作為納稅調整減少項目在第60行填報。
8、第27行“稅金":填報企業繳納的計入本期管理費用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9、第28行“壞帳損失":填報采用直接沖銷法核算的企業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
lO、第29行“增提的壞帳準備金":填報采用備抵法核算的企業本年度提取的壞帳準備。
11、第32行“社會保險繳款”:填報按國家規定繳納給社會保障部門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基本保險繳款。
12、第39行“運輸、裝卸、包裝、保險、展覽費等銷售費用":填報本期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裝卸、包裝、保險、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專設銷售機構的業務費。商業性企業還包括進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
13、第40行“其他扣除費用項目”:填報除第17至40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費用項目,包括資產評估減值、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非常損失等。“其他扣除費用項目”企業應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四)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第43行“納稅調整增加額”:填報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收入確認和成本費用標準與稅法規定不壹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所得的金額。第44行至58行填報具體的納稅調整增加項目,上述各項目如為負數,應作為納稅調整減少額在第6l行“其他納稅調減項目"中反映,並附明細表加以說明。
2、第58行“其他納稅調整增加項目":填報除第44行至57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導致“納稅調整後所得"增加的項目。包括企業會計報表中尚未確認為收入,而按稅法規定應確認為本期收入的項目。
3、第62行“納稅調整後所得":本行如為負數,是企業當期申報的可向以後年度結轉彌補的年度虧損額。
4、第68行“免於補稅的投資收益":填報按規定還原後的數額。
5、實行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填報74、75、76、77、78、81行;實行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填報1、4、73、74、75、76、77、78、81行。
企業所得稅的,填報74、75、76、77、78、81行;實行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填報1、4、73、74、75、76、77、78、8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