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壹場官司要多少錢?
打壹場官司要花多少錢,需要根據訴訟標的來計算。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壹、案件受理費
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起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是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人民法院在提起產權糾紛訴訟時,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財產案件受理費。
第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當收取審理案件和辦理其他事項的實際費用。
主要包括:
1、檢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地方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出庭之日的交通、住宿、生活費和誤工費。
3.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調解協議的實際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訴訟費的收費標準
法院受理費
每起50元至300元的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每個勞動爭議案件10元。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500元至1,000元的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繳納。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管轄權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財產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款,按權利比例交納)不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每筆交納50元;
1,000元至1,000元部分支付2.5%。
65438+10萬元至20萬元按2%繳納。
20萬元至50萬元按1.5%繳納。
50萬元至654.38+0萬元按654.38+0%支付。
1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支付0.9%。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按0.7%支付。
1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申請費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按照下列標準繳納:無執行金額、無執行價款的,每件繳納50元至500元。
執行金額或價格不超過654.38+000萬元的項目,每項支付50元。
超過1.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支付。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繳納。
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1%支付。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的,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以下標準繳納至30元: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壹切。
超過1000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1/3的標準繳納。
依法申請公示的每件支付100元。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財產案件受理費減半,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海事案件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繳納:每件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1,000元至1,000元。
每申請壹次海事強制令繳納1000元至5000元。
每申請壹次船舶優先權催告繳納1000元至5000元。
每份海事請求登記申請書繳納1000元。
每申請壹次共同海損理算支付65,438+0,000元。
其他的
調解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繳納案件受理費。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照不服壹審判決的上訴請求的數額交納。
被告提出反訴,有獨立訴訟請求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參加審理的,分別減半繳納案件受理費。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九條的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的再審請求的數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