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資料如下:
1、《退(抵)稅申請表》(三份);
2、電子扣稅憑證或稅收繳款書復印件(三份);
3、多繳稅款的證明資料(如申報表復印件、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備案文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4、企業退(抵)稅申請(壹份),納稅人申請退稅但不能退至原繳稅帳號時,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說明材料。
註:以上資料請按A4紙張規格準備,所有復印件請加蓋公章,謝謝!
納稅人自行發現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可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抵稅。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受理,並於30個工作日內辦結。
申請表可以在辦理完更正後在大廳服務臺拷貝壹份。
稅退(抵)稅 申 請 表
申請人名稱
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申請退稅類型
匯算結算退稅□ 誤收退稅□
原完稅情況
稅種
品目名稱
稅款所屬時期
稅票號碼
實繳金額
合計(小寫)
申請退稅金額(小寫)
退稅申請理由
經辦人: (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受理情況
受理人: 年 月 日
核實部門意見:
退還方式: 退庫□ 抵扣欠稅□
退稅類型: 匯算結算退稅□ 誤收退稅□
退稅發起方式:納稅人自行申請□ 稅務機關發現並通知 □
退(抵)稅金額:
經辦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稅務機關負責人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公章)
備註:1. 本表適用於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匯算結算和誤收稅款退稅。
2. 納稅人退稅賬戶與原繳稅賬戶不壹致的,須另行提交資料,並經稅務機關確認。
3.本表壹式三聯。
填表說明:
壹、申請人名稱:填寫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姓名。
二、申請人身份:選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三、聯系人名稱:填寫聯系人姓名。
四、聯系人電話:填寫聯系人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五、納稅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六、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統壹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七、申請退稅類型:選擇“匯算結算退稅”或“誤收退稅”。
八、原完稅情況:分稅種、品目名稱、稅款所屬時期、稅票號碼、實繳金額等項目,填寫申請辦理退稅的已入庫信息。上述信息應與完稅費(繳款)憑證復印件、完稅費(繳款)憑證原件或完稅電子信息壹致。
九、申請退稅金額:填寫申請退(抵)稅的金額,應小於等於原完稅情況實繳金額合計。
十、退稅申請理由:簡要概述申請退(抵)稅的理由。如果本次退稅賬戶與原繳稅賬戶不壹致,需在此說明,並須另行提交資料,經稅務機關登記確認。
十壹、受理情況:填寫核對接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資料的情況。
十二、退還方式:退還方式可以單選或多選。對於有欠稅的納稅人,壹般情況應選擇“抵扣欠稅”。對於選擇“抵扣欠稅”的情況,稅務機關可以取消該選擇,將全部申請退稅的金額,以“退庫”方式辦理。
十三、退稅類型:選擇“匯算結算退稅”或“誤收退稅”。
十四、退稅發起方式:稅務機關依據具體情況,選擇“納稅人自行申請”或“稅務機關發現並通知”。
十五、退(抵)稅金額:填寫稅務機關核準後的退(抵)稅總額,應小於等於納稅人申請退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