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5年度中小企業發展
專項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中小企業局(經信委)、財政局:
為做好2015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渝財企〔2004〕24號)和《重慶市小微企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渝財企〔2014〕359號)的要求,現就申報2015年度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支持重點和支持方式
(壹)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1.支持重點
(1)樓宇產業園:樓宇產業園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的樓宇維護、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
(2)小企業創業基地:小企業創業基地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的基地環境整治改造、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
2.支持方式
對2014年度樓宇產業園和小企業創業基地開展的環境改善項目(包括樓宇維護、基地環境整治改造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已投入項目資金的50%,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
3.申報條件
(1)列入全市重點培育的樓宇產業園名單和取得市級樓宇產業園批復文件的樓宇產業園。2014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和2014年新認定的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
(2)申報主體為樓宇產業園和小企業創業基地的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申報主體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為入駐企業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場地和設施。從事服務工作的專職人員應不少於10人;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5)2014年環境改善項目支出不低於50萬元;
(6)申報的環境改善項目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要求;
(7)近二年連續獲得過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申報;同壹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其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無違法違規行為。
(二)服務類項目
1.支持重點
各類服務機構(包括國家、市級中小企業公***服務示範平臺、區縣及產業集群窗口服務平臺、樓宇產業園公***服務平臺及中小企業重點服務機構等)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服務、投融資服務、創業服務、人才與培訓服務、技術創新和質量服務、管理咨詢服務、市場開拓服務、法律服務等相關服務的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的能力建設項目和服務業務獎勵項目。
2.支持方式
(1)能力建設項目補助。按照不超過2014年度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項目投資額30%比例給予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業務獎勵。綜合考慮其服務中小企業數量、收費標準,客戶總體滿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過2014年度實際服務成本50%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項目申報單位可同時申請能力建設項目補助和業務獎勵兩種支持方式,兩種支持方式合計最高支持資金額度不超過80萬元。
3.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2014年1月以前依法設立和經營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的服務能力建設和服務業務獎勵項目均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要求;
(2)具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場地和設施,具有開展相關服務的專職人員,專職服務人員應不低於10人;
(3)有健全的服務制度和完整的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4)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服務業務突出,有可持續的服務能力,2014年簽定合同或協議服務中小企業企業數不少於30家,中小企業客戶滿意度不低於80%;
(5)申報能力建設補貼的項目,投入不低於50萬元;申報服務獎勵的項目,服務成本不低於40萬元;
(6)近二年連續獲得過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再申報;同壹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其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1.支持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考察。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或經市中小企業局審查同意的社會組織組團以及有實力和投資意向的重點骨幹企業自行境外投資考察,給予交通費、住宿費實際發生額50%資金補助,參團境外投資考察的每戶企業最多補助1人/次,自行境外投資考察的每戶企業最多補助2人/次,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企業在開展對外投資過程中所產生的項目咨詢、調查、論證、翻譯等前期服務費用,給予單個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50%,總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補助。對考察團組確有必要在境外召開的項目推介會所發生的費用給予補助:由市中小企業局組團的,按實報銷;由社會組織組團的,給予實際發生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
2.支持在海外投資成功的項目。對上年“走出去”投資成功落地的企業,實際投資額超過200萬美元的企業,給予人民幣40萬元以內的獎勵。
3.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支持重點骨幹企業參加國(境)內、外展會。
(1)經批準的企業參加國(境)外展會給予實際展位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2)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或征得市中小企業局同意參加國內展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用的50%的補助。
(3)支持社團組織、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的相關活動。對經由市中小企業批準的社會組織幫助企業開拓市場而搭建的平臺和開展的活動,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40%,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資金補助。
(4)對由市中小企業局組織為企業搭建的市場開拓服務平臺的相關費用按招投標確定的金額實際支付。
4.申報條件:符合上述“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重點扶持且經市中小企業局審查批準的各類企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鄉鎮企業)和社會組織,事前向市中小企業局備案申請並取得批復者。已在當年享受其他部門相關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上述補助資金。
(四)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類項目
1.科技創新項目:重點支持汽車、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化醫、新能源、新材料領域的技術創新。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對科技創新項目中購買與自制設備(非基建)、原材料消耗、技術服務、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工資等費用給予支持,支持金額40萬元以內。
2.信息化建設項目:重點支持應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市級信息化示範企業,主要是指企業應用安全可靠軟件和信息技術提高研發設計、生產加工、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信息化建設類項目采用補貼支持方式,按照不超過信息化建設已投入資金的30% 進行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3.申報條件:項目單位須是在我市註冊並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符合現行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財務制度健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較高創新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已獲得國家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
(1)科技創新項目
主要包括:中小企業在研究開發、制造工藝技術改進、材料替代應用、產品性能提高、技術服務模式推廣或解決行業關鍵核心技術等方面有較大創新的科技創新活動。
2014年12月31日前啟動的在建項目,項目執行周期不超過24個月。
(2)信息化建設項目
要求項目在2011年-2013年底之間啟動並完成,2014年運行良好。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壹)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1.資金申請報告(含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入駐情況和申報主體業主或運營管理機構基本情況)。
2.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分別填報附件1、附件2)。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報主體2014年度會計報表和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包括:樓宇維護、基地環境整治改造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等環境改善項目的投入情況; 2014年末專職服務人員配置情況等。同時應提交環境改善投入發票復印件。
4.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企業名單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5.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6.其它需提供的證明。
(二)服務類項目
1.2015年中小企業服務類項目申請表(見附件5)。
2.申報單位情況介紹(不超過3頁A4紙),包含內容:(1)基本情況,包括歷史沿革、主要出資人情況,所屬行業情況,以及在行業中所處的水平等情況;(2)服務條件、服務隊伍、人員資質、服務資質等情況;(3)上年度的運營情況,包括提供服務情況,主要業績,服務企業所屬主要行業,業務收入來源,能力建設項目投入,服務成本支出構成,主要資金使用,以及協作單位合作等情況。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4.服務的中小企業名單及佐證材料。其中申報投融資服務的機構,需提供與有關銀行、擔保及其他機構的合作資料,以及組織融資服務活動的相關資料。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報單位2014年度會計報表和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申報項目2014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包括:2014年末已具有的服務性資產(包括設備、設施、場地、軟件等),服務場所面積,2014年末從業人數,所涉及的服務成本支出,有效服務的小企業服務數量以及中小企業客戶滿意度等情況。涉及到能力建設項目的專項審計內容還應包括:2014年用於能力建設的的場地改造及設施設備購置等投入情況。
6.開展培訓、服務對接等活動通知(原件),課程(活動)安排及授課老師姓名、現場照片等。
7.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證明(服務資質、培訓資質以及服務技術專利及服務軟件等)。
8.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
(三)“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1.項目補助申請書,有境外考察項目的附境外考察報告及投資項目說明。
2. 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見附件7)、重慶市中小企業對外投資考察費用明細表(見附件8)。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走出去”已獲取的相關批復文件。
5.與服務機構簽訂的協議書、合同及相關收費票據。
6.出國考察人員護照復印件(有出入境簽證印章)、國(境)外電子機票、住宿發票等復印件。
7. 開展市場開拓活動的相關協議、票據、資料、成果依據。
8.其他證明材料。
(四)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類項目
1.科技創新項目
(1)關於申報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項目的申請;
(2)重慶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見附件9);
(3)組織機構代碼證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上年度完稅證明、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憑證匯總表(附發票復印件),技術合同、協議;
(6)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市級政府及部門等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信息化建設項目
(1)項目實施企業向所在地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交的《關於申報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請示》;
(2)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申請表(附表10);
(3)企業和項目簡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名稱、承擔企業信息化建設的相關單位、項目的主要內容及企業實施信息化後的主要成效等);
(4)申報企業2014年度審計報告或2014年度的相關財務報表;
(5)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和佐證材料;
(7)企業近年來信息化建設軟、硬件投入的憑證復印件;
(8)對項目內容和附屬文件特別是軟硬件投入憑證的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須加蓋項目單位公章)。
三、項目申報事項
(壹)項目申報。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公開組織項目申報。符合條件的單位向註冊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告,並提供相關申報資料。(服務類項目每個區縣申報數量不超過10個)
(二)項目審核。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強協作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項目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區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保存項目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備查。
(三)項目上報。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文,於2015年7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以及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樓宇產業園類)匯總表(附件3)、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小企業創業基地類)匯總表(附件4)和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項目(服務類)匯總表(附件6)等壹式兩份上報市中小企業局和市財政局,並同時報送電子文檔。超過規定時限上報的不予受理。市屬單位可經其市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向市中小企業局和市財政局申報。
四、項目和資金管理
(壹)加強工作協調。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溝通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的審核、上報和監管工作,確保項目真實性。
(二)確保信息公開。要加強信息公開力度,市級和區縣要在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公示項目申報通知,市級部門要及時公示評審合格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改變資金用途、騙取和挪用財政資金的,要如數追回,並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聯系方式
(壹)市中小企業局
1.企業發展載體類項目
聯系人:羅偉 聯系電話:67625759
郵箱:408752479@qq.com
聯系人:龔曉寬 聯系電話:67628688
郵箱:997230425@qq.com
2.服務體系建設類項目
聯系人:粟遠均 聯系電話:67625703
郵箱:1119095887@qq.com
聯系人:蔣倫 聯系電話:67631648 (信息化建設)
郵箱:jianglun@163.com
聯系人:余勇 聯系電話:67631648 (技術創新和質量服務)
郵箱:1452782256@qq.com
聯系人:莫曉勇 聯系電話:67505686 (投融資服務)
郵箱:624054478@qq.com
3.“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項目
聯系人:李龍雲 喻詩淇 聯系電話:67129135
郵箱:834452752@qq.com
4.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1)科技創新建設項目
聯系人:余 勇 聯系電話:67631648
郵 箱:1452782256@qq.com
(2)信息化建設項目
聯系人:蔣 倫 聯系電話:67631648
郵箱:837378241@qq.com
(二)市財政局
聯系人:曾曉雲 聯系電話:67575322
(三)廉政信息反饋電話
市中小企業局監察室 聯系電話:67623683
附件:1.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樓宇產業園類)
2.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小企業創業基地類)
3.2015年重慶市中小 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樓宇產業園類)匯總表
4.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小企業創業基地類)匯總表
5.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服務類)
6.2015年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
(服務類)匯總表
7.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走出去”與市場開拓類”)
8.重慶市中小企業對外投資考察費用明細表
9.重慶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
10.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信息化建設項目申請
表
重慶市中小企業局 重慶市財政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