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脫毒階段
脫毒指使吸毒成癮者順利渡過急性戒斷反應期,幫助解決身體上的戒斷癥狀,使吸毒者能夠脫離毒品而沒有生理上的痛苦。這階段通常需要1-3周或更長時間。此階段是戒毒治療的第壹步。
(2)康復階段
在常規的脫毒治療中,由於藥物的作用只是消除了生理戒斷癥狀,而戒毒者的心理、神經功能、身體狀況還未恢復,行為還未得到矯正,因此需要有壹個過程來處理脫毒後的稽延性戒斷癥狀、心理和行為問題,這個過程就是康復階段。該階段通常需要6-12個月或更長的時間。
(3)後續照管階段
指的是戒毒者回歸社會之後,建立壹監督、扶持、幫教系統給予後續照管,以便對戒毒者提供心理、專業或職業輔導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幫助,使他們能作為壹個正常人適應並融於正常的社會生活之中。該階段需要1-3個月或更長時間。
全國有200多個強制戒毒所,對人所的吸毒者按軍事化管理和強化脫癮治療。每天清晨,列隊出操,接受系統的治療和康復,時時處處教育提醒吸毒者,不要再沾染毒品。經過3~6個月的生理脫癮治療和心理康復治療,被強制戒毒的人員100%可以達到生理脫癮出所。出所時,實行家長、單位簽訂“幫教責任書”,動員家庭、單位和社會力量對這些吸毒人員管住管嚴,加強幫教使之不再復吸。
然而,要做到吸毒者從心理上脫癮,談何容易!世界禁毒教育專家根據科學的統計,把毒癮戒斷期定為3年半。也就是說,壹個吸毒者通過生理脫癮和心理脫癮的戒毒治療後,還必須做到在3年半的時間裏完全不沾染任何毒品,才可視為“戒斷毒品”。 所謂心理毒癮是指吸毒的人在生理毒癮戒斷後,仍然有強烈的吸毒欲望,並對重新吸毒的欲望處於壹種難以控制的心理狀態。這種心理毒癮,被稱為“強迫性覓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