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新產品生產鑒定應具備下列條件:
1.項目開發任務或試制計劃已完成,新產品試制已由法定檢測單位按產品標準進行,並經2個以上用戶試用。
2.有生產鑒定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包括產品標準)。
3.具備生產所需的工藝設備、產品出廠檢驗設備以及原材料、外協件和外購件的相關檢驗設備。
4.該產品及其生產過程執行了有關環保、安全和衛生的規定。
5.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6、符合規定的認定和申報程序。
(二)、申請新產品樣機(樣品)鑒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樣機(樣品)試制計劃已完成,樣機(樣品)已通過法定檢測單位檢測。
2.有鑒定樣機(樣品)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條件)。
3.樣機(樣品)執行了環保、安全、衛生的相關規定。
4.無知識產權糾紛。
5、符合規定的認定和申報程序。
(三)申請新技術鑒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技術任務書規定的研究任務已經完成,新技術已經與相關技術進行了比較。
2、具有技術鑒定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
3、新技術應用過程中已執行環保、安全、衛生等相關規定。
4.無知識產權糾紛。
5、符合規定的認定和申報程序。
評估所需的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