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將相當於大軍區正職的基準軍銜。
上將是許多國家將級軍官中高級別的軍銜等級,最早的俄軍上將軍銜由彼得壹世設立,根據1716年陸軍條令規定,俄軍上將擔任總司令官,級別相當於元帥,有權領導將軍“軍事會議”,將官軍銜的壹級,中國、德國、法國等許多國家將官軍銜的最高壹級。
最早的俄軍上將軍銜由彼得壹世設立,根據1716年陸軍條令規定,俄軍上將擔任總司令官,級別相當於元帥,有權領導將軍“軍事會議”。
隨著軍隊規模的擴大和國家軍事體制的發展,有的國家將上將區分為幾個等級。最早是美國在第壹次世界大戰後,授予J.J.潘興五星上將軍銜,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和大戰後,授予G.C.馬歇爾等8人五星上將軍銜。
發展歷程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軍委提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條例結合我軍新時期建設特點,規定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即壹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從10月1日起,人民解放軍實行新的軍銜制。
12月17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發布,武警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1994年5月12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