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未來5年要讓北京“城鄉環境更加宜居”,“交通擁堵得到有效治理”。
《政府工作報告》提到,2011年北京要綜合治理交通擁堵,全面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各項措施,確保見到實效;加快建設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研究制定交通嚴重擁堵應急預案,完善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保持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零增長。
標準評述
堵車是大城市經濟快速發展的標誌和副產品,生活在大城市的居民應該具有大城市級的文明素質,自律交通行為,對於道路交通擁堵具有高度忍耐性。全社會應註重交通安全,文明參與,創建和諧交通社會。交通安全是交通系統運行水平的綜合體現,社會各階層應充分重視交通安全,文明參與交通,用安全的交通保障交通的暢通。
原因分析
交通擁堵是城市規劃、交通規劃、設計、運營組織管理和控制以及不文明的交通參與的綜合作用等因素的結果。交通擁堵是交通需求大於交通供給形成交通瓶頸的結果,交通瓶頸的形成來自於城市規劃。
世界城市的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文明和習慣決定了交通特性。由不文明的交通行為,如逆行、亂穿道路、闖紅燈、頻繁變道、越線行駛、占用緊急行車道等違法行為形成的交通秩序將雜亂無章、事故多發,是造成臨時交通擁堵瓶頸的根源。
許多大城市機動車每天還在以成百上千輛的速度增長。車多,路少,這是堵車越來越嚴重的根本原因。
采取措施
城市道路交通擁堵,是個世界難題。我國人口眾多,當前又處於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期,堵車之“痛”越來越為人們所關註。北京應當用市場手段迎接“後限行”時代的挑戰。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總的原則是運用市場手段迎接汽車保有量持續增加的挑戰,並針對高增長、高密度、高密度的特點,對癥下藥,給道路“梗阻”去根兒。
第壹,北京13個重點區上調停車費的試點舉措應當穩步擴大。在為期兩年的限行結束後擴大為整個二環內的中心城區,建立起階梯式停車價格帶,四環外的小汽車與軌道交通換乘點的停車價格憑當日公交車票控制在每天2元的水平,而中心城區的停車價格則按照前半小時、第壹個小時、第二個小時的遞增原則大幅度擡高。
第二,結合汽車稅制的改革,重新分配汽車使用環節繳稅的比重。比較美國、德國等國家可以發現,中國的汽車家庭在購買環節和保有環節背負的稅在全球也是數得著的,這不利於刺激消費、拉動內需。與之相反,我們在使用環節的稅卻偏低。我國的汽車稅制應當降低購買、保有環節的稅賦,提高使用環節的稅,讓多開車多繳稅、少開車少繳稅的理念深入人心。
第三,打造綠色出行的另外壹個突破口是發揮好自行車的作用。壹方面,應當在二環內中心城區的公交換乘點推行自行車租賃制度,像公交的低票價制度壹樣,把自行車日租金控制在合理水平。另壹方面,下大力規範電動自行車使用,嚴查超速、違規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輔路建立有硬隔離欄桿的自行車道,使自行車出行更安全、更快捷。
第四,低價或免費發放用於ERP系統的電子標簽裝置,讓不停車收費在北京盡快普及。這也是日後城區高度擁堵時,中心城區高峰時段被迫收擁堵費緩解的壹個必要基礎。在北京,高速公路的收費口往往最堵。京藏、京滬、京哈等高速公路的六環內路段實際上承擔著城市快速路的作用,連接著回龍觀等人口高密度小區與城區的交通。因此,高峰時段取消這些高速公路的5元收費,或者索性外遷收費站,讓高速公路在城區交通中真正發揮出高速作用。這樣,高速路管理公司可能虧點,政府可補貼點,但是減少的擁堵時間成本、尾氣汙染、燃油消耗卻是巨大的。
第五,北京的胡同交通也不應成為交通規劃的死角。北京大單位周邊的胡同基本車滿為患,但是由於胡同交通不同於路面,沒有人管,亂停亂放、私設水泥樁、地鎖等亂象亟待解決。有關部門應當針對北京中心城區的胡同摸底,能夠雙向通車的,要保障胡同的路面通行能力,讓胡同成為打通微循環的捷徑。不能雙向通車的,要規範停車,或者設置單行、禁行標誌。要讓胡同路面也有標線,更要保障救護車的生命通道和救火車的消防通道。
第六,檢查交通質量,優化交通狀況。在交通飽和的情況下,在努力減少交通需求總量之前,應該先檢查交通質量的狀況,從優化交通質量入手,是最直接也是最容易首先完成的緩堵措施。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減少走錯路和減速尋找道路導致的交通流。
二是減少因為違章駕駛導致的被幹擾型交通流。
三是減少交通事故導致的被迫型交通流。
四是減少因為道路臨時施工而誘導不足導致的浪費型交通流。
五是減少因為沒有及時的停車條件導致的過度交通流。
六是減少目的性型車流對過境車流的幹擾,從而提高大型幹道上過境車流的通過效率,實現交通資源的合理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