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公眾和機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圍繞商標權的糾紛和訴訟也大幅增加。其中,影響最大的廣藥集團和香港鴻道集團圍繞“王老吉”商標展開了曠日持久的訴訟。當時王老吉的品牌價值高達1080438+05億元。法院判決香港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最終解決了糾紛。然而,在長達數年的商標爭奪戰中,兩家公司都付出了沈重的代價。
什麽是商標?為什麽可以像商品壹樣交易、拍賣、轉讓?我國現行法律如何規定商標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是用於區分商品和服務的不同來源的商業符號,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和聲音。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就屬性而言,商標屬於壹種知識產權,可以出售和轉讓。商標轉讓是指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照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商標轉讓後,轉讓人不再有權處置該商標。商標轉讓容易與商標使用許可混淆,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的合法持有人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允許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行為。
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關於“王老吉”商標的訴訟糾紛,屬於對“王老吉”商標使用權的爭奪,因為該商標的所有權並未變更給廣藥集團,雙方只是對鴻道集團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時間有不同意見。
法院拍賣“天奇”商標,屬於商標權轉讓。壹旦競買人買下該商標,就意味著天齊商標的所有權發生了變化。買方將獲得天奇商標的專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需要強調的是,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象征,是品牌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壹旦被消費者和市場高度認可,就會成為壹個品牌,其價值就會大大增加,甚至遠遠超過其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的價值。這也是為什麽壹瓶只有幾塊錢的飲料往往價值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正是因為商標的重要性,《商標法》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商標法》也明確規定,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商標使用許可證報送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被許可人應當保證註冊商標使用的商品質量。如果您對商標有任何疑問或興趣,請訪問八戒知識產權商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