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十五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建設,按照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的統壹要求和技術標準,做好數據整合、系統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提高不動產登記的綜合社會效益。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采取措施確保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不動產登記信息。
第九十六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交易機構應當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和交易信息的互聯共享機制,確保不動產登記和交易的有序銜接。房地產交易機構應當及時向房地產登記機構提供房地產交易信息。房地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應當及時向房地產交易機構提供登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