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
(三)股東大會決議。
(4)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的章程修正案;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住所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新住所使用證明;
(7)資料齊全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可從《企業登記檔案移交通知書》和《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中獲取。
2、
憑《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到原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移手續(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郵寄),舊址工商部門受理《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後,向企業出具《準予企業遷出通知書》。
3、
辦理手續後,等待新地址的工商部門在收到企業工商資料後致電企業,攜帶《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地址變更(填寫壹份《變更登記表,授權委托書》),完成手續七天後攜帶《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到許可窗口辦理新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