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起訴主體是企業,需要提供壹份被告的工商登記資料,並蓋章。法院起訴的流程是: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註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交相應的材料;3.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4.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5.立案後,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訴訟費用如何承擔: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照反訴金額或者價款計算,由被告預交。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延期、減少或者放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書面通知本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中,寫明了各方應承擔的訴訟費用。當事人憑收款收據和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結清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