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認真組織轄區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並督促安全隱患的及時整改。
二、 建立、完善並組織實施轄區內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負責組織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督查全區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 建立並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掌握轄區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動態,建立轄區範圍內企業及其安全狀態檔案,及時發現安全生產隱患;與鄉鎮、街道安監站、社區安全專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形成全區安全監督管理、安全信息完整網絡。
四、 組織對轄區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監督並指導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監督並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
五、 負責組織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織並督促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六、 組織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安全隱患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七、 組織轄區範圍內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許可證管理工作。
八、 組織轄區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並指導企業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並組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參與全區公***應急事件救援工作。
九、 及時報告區域範圍內發現的重大危險源、重點安全隱患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十、 組織對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及善後處理工作。
十壹、 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中長期和年度規劃。
十二、 及時匯總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動態,為區政府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參考。
十三、 完成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 接受市安監局的工作指導,及時完成市安監局布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 協調並組織區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 指導鄉鎮、街道安監站、社區安全專幹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