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地產遺產稅的征收標準
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稅,也沒有與遺產稅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草案,所以不需要開征遺產稅。但如果繼承人在繼承房屋等遺產後出售,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稅費。
財政部關於提案的函。0107(財稅號018)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節選):目前我國沒有開征遺產稅,也沒有出臺任何與遺產稅相關的法規或法案。
房產交易中涉及的稅,是指在房產交易過程中,買受人按照國家規定收取壹定比例的稅,根據地區不同的稅種和稅種,稅收比例略有不同。主要稅種有:契稅(按成交價1%~3%征收)、個稅(按成交價1%征收)、營業稅(按成交價5.55%征收)、以及?印花稅(按成交價的0.1%征收)。
其中,契稅是強制性的;壹旦滿足兩個條件,就開始征稅:
(1)原業主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含兩套);
(2)原房證發證日期壹般在5年以內,營業稅按原房證發證日期確定,壹般在2年以內征收,2年以外不征收。
二、遺產稅的特點
1.征稅範圍很復雜。遺產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不動產、銀行存款、現金、股票、證券、古玩、字畫、珠寶等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需要全面準確地掌握居民的財產信息,以及遺贈、繼承等具體情況。
2.征管程序復雜。遺產稅需要對各類財產進行合理的估價,需要大量的專業人員從事相關的估價工作,在征管中容易出現糾紛,糾紛解決程序通常比較復雜。
3.征管配套條件高。遺產稅的開征還需要滿足相應的征管條件,如不同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依法對拒不納稅的納稅人進行稅收保全和強制措施的安排等。
三、房產繼承的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房產登記等程序。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壹般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價格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確定準確的物業市場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辦理公證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房屋原所有權人立的遺囑(如有),同時提交遺囑原件。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的承諾書。
3.房屋測繪: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填寫不動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受理並出具回執。所有資料審核完畢後,發放變更後的所有人的房產證。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實地測繪後發現房屋有改建或違章搭建的,必須報規劃部門審批或處理決定。
我國目前對遺產遺產稅的征收沒有明確規定。房產繼承過程中沒有稅,但房產交易過程中需要繳納契稅和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