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照在歸國後至少還有半年以上有效期,護照末頁需本人中文簽名(不要用鉛筆簽名);護照至少留有2頁的空白簽證頁,不含備註頁。
2、如有舊護照,則壹並提供原件;如舊護照遺失,提供遺失證明;(註明護照號,是否有簽證記錄和拒簽記錄)。
照片
半年內拍攝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張
身份證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關系證明
1、18歲以上成年人,如與父母或父母壹方同行,請提供能夠體現父母與孩子的關系的出生證明復印件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
在校證明
提供打印在學校擡頭紙上的中文在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有學校負責人親筆簽名。寒暑假期間出遊,可用學生證或學籍卡復印件代替。如是應屆畢業生(除大學生之外),可憑畢業證書或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和情況說明書代替。
資金證明
以下財產證明,請盡可能多提供,有助於出簽
1.如18周歲以上,請在以下2項財產證明材料中任選1項提交:
a、近6個月的信用卡賬單交易明細(須能夠體現申請人姓名,每月要有壹定金額的交易記錄);
b、近6個月的有進出賬記錄的銀行對賬單
個人簡歷
填寫完整、真實的個人簡歷壹份
個人資料表
填寫真實完整並本人親筆簽字。確保聯系電話是準確有效的,並保持暢通便於領館聯系。
簽證申請表
請在署名處用黑色水筆中文簽名,簽名務必與護照末頁保持壹致。表格由我司統壹填寫。
擔保金
擔保金3萬元/人,將根據您的材料情況,酌情增加擔保金的額度。回國後憑護照給予返還。如發生滯留不歸或違反當地相關法律的情況,擔保金將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