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2- Ⅱ , 3-Ⅲ ,4-Ⅳ ,5-Ⅴ ,6-Ⅵ ,7-Ⅶ ,8-Ⅷ ,9-Ⅸ ,10-Ⅹ ,11-Ⅺ ,12-Ⅻ。
羅馬數字記數的方法:
1、相同的數字連寫,所表示的數等於這些數字相加得到的數,如 Ⅲ=3;
2、小的數字在大的數字的右邊,所表示的數等於這些數字相加得到的數,如 Ⅷ=8、Ⅻ=12;
3、小的數字(限於 Ⅰ、X 和 C)在大的數字的左邊,所表示的數等於大數減小數得到的數,如 Ⅳ=4、Ⅸ=9;
擴展資料:
阿拉伯數字書寫規則:
(1)純小數小數點前的“0”不能省略。不論是敘述性文字或圖表中,純小數小數點前的“0”都不能省略,不能出現諸如“.27、.39”等格式的數字。
(2)阿拉伯數字不能與除“萬”、“億”及 SI 詞頭中文符號外的漢字數詞連用。如:“壹千三百萬”可以改寫成“1 300 萬”,但不能寫成“1 千 3 百萬”。
(3)4 位或 4 位以上的數字,在書寫時采用三位分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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