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府即繼漢、三國、晉、南北朝時期的會稽郡,隋唐、五代、北宋的越州之後,從公元1131年至公元1913年今紹興地區的壹個行政單元體系,襲越州、轄壹府八縣。
治所山陰、會稽兩縣。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駐蹕越州,以“紹奕世之宏休,興百年之丕緒”之意,次年改為紹興元年,升越州為紹興府。府治所在地山陰、會稽兩縣同城而治,領會稽、山陰、蕭山?、諸暨?、余姚?、上虞、?嵊縣、新昌八縣。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為紹興路,轄境屬縣未變。 明洪武二年(1369)復為紹興府,治所不變,領山陰、會稽、上虞、蕭山、嵊縣、新、諸暨、余姚八縣。清繼明制,民國二年(1913年)廢府。山陰會稽合並為紹興縣.公元前221年,秦統壹中國,推行郡縣制,分天下為36郡,以原吳越之地設置會稽郡。會稽郡北起今江蘇長江南岸,南至今福建北部,轄26個縣,其中錢塘江以北(西)13個縣,錢塘江以南(東)13個縣。這26個縣當中有壹個大縣,就是山陰縣。山陰之名,是因其地處會稽山之蔭(北)而得之。史載秦始皇於公元前210年東巡會稽,登天柱峰,東望大海,更名“大越曰山陰”,天柱峰始稱秦望山。至東漢中,吳、會分治後,會稽郡轄境縮小,囿於錢塘江以東,以山陰縣為郡治。
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和戶口的增加,山陰縣在全郡的?地位越來越顯要。至南朝齊代,就有人建議將山陰析為兩縣。公元557-559年(南朝陳代永定年間),原山陰縣分設山陰、會稽兩縣,包括郡城在內,西部為山陰縣,東部為會稽縣。從此,歷史上便有了山陰、會稽兩縣並設的局面。後壹度時分時合,815年即唐憲宗元和十年起始成定制。605年(隋煬帝大業元年),會稽郡改置越州。以後,越州又升置紹興府(南宋高宗紹興元年,即公元1131年起),行政區劃屢有變更,而山陰、會稽兩縣壹直並設,今紹興城壹直是州治、府治的所在地,同時又是山、會兩縣的縣治所在地。這種郡(州、府)縣同城而治及兩縣同城而治的格局,迄於清末,歷1300余年不變。
公元1911年(清宣統三年),山陰、會稽兩縣合並為燒心能夠縣,隸屬紹興府。笠年,民國成立,廢除府制,實行省、縣兩級制,紹興縣直屬浙江省政府。此後又先後隸屬會嵇道、第三(第二)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紹興縣先後隸屬紹興專區、寧波專區、紹興地區、紹興市。1983年,劃紹興縣城區和城郊6鄉建置越城區。
歷史上山陰、會稽兩縣的分界線是貫穿紹興府成南北的府河,故又稱界河。界河由南而北,自植利門(南門)流入,經鮑家橋、舍子橋、大雲橋、清道橋、縣西橋、小江橋,折而向東,經香橋又北折,經鹹寧橋、安寧橋,出昌安門,註入三江口,中間支流縱橫,皆可通舟楫。其上橋梁甚多,皆連接山、會兩縣,河西(小江橋至香橋段為河北)是山陰縣境,河東(小江橋至香橋段為河南)是?會稽縣境。故同處壹城,世居小江橋北筆飛弄的察元培?自稱山陰人,世居都昌坊的?周豫才(魯迅)自稱會稽人。
那麽,倘有發生在兩縣界河上的公案該由誰來處理?於是紹興民間就有了“山陰不管,會稽不收”這壹名諺,也就有了關於明代才子徐文長(徐渭)智賺山會兩知縣,為民請命的傳奇故事。
20世紀70年代,在擴建紹興城內主幹道解放路時,有關部門以拆(房)和填(河)為能事,將府河大江橋至大雲橋壹段(約占府河全長的三分之二)填平,改為路下涵洞。千百年來貫通紹興城南北的府河從此不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