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考試政策與法規考點: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壹章 合同法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特征:1、合同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
政府對經濟的行政管理關系(如國家預算、GDP的增長速度、政府工作軍令狀、旅行社的審批等事宜分析)、企業內部的管理關系(如部門承包問題;企業與職工關系問題(企業部門目標責任書、清華大學校方與研究生簽定協議書、旅行社與導遊之間關系等案例分析))等不適《合同法》調整。
2、合同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而非人身關系
故?婚姻、收養、監護?等民事協議不適《合同法》調整。(?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
3.合同是兩個以上當事人?合意的結果
合同法調整的合同包括列名合同(15種)與未列名合同(如旅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