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5號),規定:海關總署統壹負責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註冊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生產、加工和儲存《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實施目錄》內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應通過其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或其他規定的方式向海關總署推薦註冊,並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獲得註冊後,其產品方可進口。
值得關註的是:海關總署在2021年4月12日公布了第248號令《中華人民***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該規定將在2022年1月1日實施,屆時,《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5號)將廢止。
248號令規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註冊。
即所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貯存的境外生產企業都需要獲得在華註冊。例如:調味料、幹果、堅果、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品等。
根據以上,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註冊,具體流程如下:
壹、註冊條件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通過海關總署等效性評估、審查。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經所在國家(地區)的主管當局批準設立,並且在其有效監管下。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和防護體系,並在所在國家(地區)合法生產和出口,保證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出口到中國的食品要符合海關總署與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商定的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二、註冊方式
根據海關總署248號令,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註冊。
三、申請材料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函
相關企業名單與企業註冊申請書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符合248號令《中華人民***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要求的聲明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對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進行審核檢查的審查報告。
必要時,需提供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衛生和防護體系文件。
四、評估審查
海關總署自行或委托有關機構組成評審組,通過書面檢查、視頻檢查、現場檢查等形式和他們的組合,對申請註冊的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評估審查。
五、註冊結果
海關總署根據評估審查情況,對符合要求的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予以註冊,給予在華註冊編號,書面通知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並統壹公布獲得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名單。註冊有效期為5年。
海關總署根據評估審查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不予註冊,並書面通知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