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紫腰黃(唐代: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魚袋)
〖解釋〗身穿紫袍,腰佩金銀魚袋。大官裝束,亦指做大官。
〖出處〗明·謝讜《四喜記·帝闕辭榮》:“誰不願衣紫腰黃,還須慮同袍中傷。”
官服分別顏色,從唐代開始是: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魚袋;五品以上緋(大紅)袍,佩銀魚袋;六品以下綠袍,無魚袋。官吏有職務高而品級低的,仍須按照原品服色。如任宰相而不到三品的,其官銜中必帶賜紫金魚袋;州的長官刺史,亦不拘品級都穿緋袍。這種服色制度,到清代才完全廢除,只在帽頂及補服上分別出品級。簡言之,清代公服原則上都是藍色,只在慶典時可以用絳色;外褂平時都是紅青色,素服時改用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