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的計算主要依據廣州市居住證年限、社保繳納年限、就業登記、學歷等。,總分排名。排名公布後,家長填寫誌願學校,最後由電腦分配學位。
積分入學只針對小學壹年級和初中壹年級。
以番禺區為例,根據《番禺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申請入學實施細則》第六條,積分制入戶申請入學的優先條件。
參加積分制入學申請的隨遷子女父母或監護人之壹持有市積分制有效分數並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為優先積分批次,結合其入學意願,優先安排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學位統籌分配:
(壹)在番禺區居住並連續申領有效居住證滿5年。
(二)在廣州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壹項保險)滿5年。
(三)有穩定的職業。
本條第(壹)、(二)項計算截止時間為積分制入戶申請月前壹個月的最後壹天(具體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入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準為準)。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為普通積分批次,其積分制入學申請排名和學位分配在優先積分批次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