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營業執照(需保證不在非正常經營名單內且所售商品在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
3.聯系人身份證正反面。
4.壹般納稅人資格(需具備壹般納稅人資格)。
5.商標註冊證或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如有變更、轉讓、續展,請提供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或受理通知書)。
6.委托書。
7.支付寶委托書。
8.公司的銀行開戶許可證(與申請結算的公司壹致)。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辦理程序:
1.先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後,當場告知是否核準登記,並當場出具《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接收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提交文件,申請工商登記。
3、提交所需資料,經核準後,即可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壹般在7個工作日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