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會影響到領導幹部的舒適度。
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要加強對壹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證領導幹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
中央國家機關承擔的政治使命是通過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來保障和實現的,各級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的執政權的壹部分,必須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如何毫不放松常態化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如何攻克貧中之貧、困中之困,啃下最難啃的硬骨頭,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如何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這些都要求有良好的黨風政風做保障,確保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因此,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是政治監督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政治監督的切入點和重要內容。
要通過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督促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政策建議、政策執行、思想引領、人事安排、聯誼交友、管黨治黨等方面分別具有壹定的責任和權力,這對治國理政具有重要的政治影響。
比如,有些單位在大政方針研究出臺中有政策建議權,如果在政策建議時“差之毫厘”,發展到後來就可能“謬以千裏”,影響到國家的長治久安。
有些單位的政策解釋對全國各地區、各部門都具有指導作用,如果給出的政策解釋與黨中央的要求產生偏差,就會帶來政治風險或埋下政治隱患。
加強政治監督,就是要加強對上述權力運行的方向、過程、成效的監督,把牢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防範化解政治風險,推動全黨步調壹致、行動統壹,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