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濰坊家電消費券發放總規模1200萬元,分三輪發放,發放時間分別為6月10日10時、6月17日10時和6月24日10時,每輪有效期為7天。
壹、使用方法
1.持券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購買家電時,按消費券發放標準等額抵減現金。如因“雲閃付APP”支付額度受限無法支付,可用綁定“雲閃付APP”的銀聯銀行卡支付,享受同等標準抵減。
2.消費券不可提現,不可參與違法活動。
3.消費券有效期為7天,逾期自動失效。
4.消費券在使用時,可與商家優惠疊加使用。
二、註意事項
為杜絕違規使用消費券的情況,消費者使用消費券購買家電時,需向商家提供以下材料,由商家登記並留存。
1、家電銷售發票復印件。發票上的公章名稱要與銷售商家壹致,發票日期需在消費券有效期內。
2、家電送貨憑證。家電送貨憑證須由商家加蓋公章。收貨人不是消費者本人的須由消費者本人在送貨憑證背面出具說明並簽字。
3、持券消費者個人基本信息、送貨地址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使用商家說明
1、A類消費券。消費者在我市中心城區家電銷售實體店及納入監測範圍的網上店鋪,購買電視、冰箱、洗衣機、空調4類商品時,按照單件商品銷售發票金額,購置2000元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費券,購置5000元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費券,購置8000元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費券。
2、B類消費券。消費者在我市縣及以下家電銷售實體店購買電視、冰箱、洗衣機、空調4類商品時,按照單件商品銷售發票金額,購置2000元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費券,購置5000元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費券,購置8000元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