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法人變更社保需要變更嗎
公司法人變更需要變更社保,因為公司變更後,其工商信息也會隨之改變,如果不變更社保、公積賬戶,會影響公司社保、公積金的正常繳納。 可以攜帶以下材料去社保局辦理: (1)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 (2)核準變更的有效證件:工商局變更通知書或營業執照(正或副本)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證》。 1. 修改企業名稱: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企業法人證、社會團體證書)、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修改表(壹式兩份); 2. 修改註冊地址、法人、行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修改表(壹式兩份)。 企業填寫《社會保險企業基礎資料修改表》,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即可,已開通網上經辦業務的可通過網站辦理。二、公司設立的方式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1、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采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設立的方式。 (4)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2、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壹部分,其余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進行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進行募集設立。 (3)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占35%的比例。 (4)募集設立在程序上較為復雜。三、怎麽設立營利法人
1、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設立營利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3、營利法人應當設權力機構。 權力機構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選舉或者更換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成員,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4、營利法人應當設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行使召集權力機構會議,決定法人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法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機構為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擔任法定代表人;未設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為其執行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1、營利法人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等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依法行使檢查法人財務,監督執行機構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法人職務的行為,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