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職業介紹機構有兩種:壹種是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即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向社會提供就業服務的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另壹種是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面向社會提供就業服務的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
合法職業介紹機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經營職業介紹許可證、經營服務收費許可證、經營服務收費價目表、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掛在醒目位置。工作人員在開展業務活動時,必須佩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壹印制的工作證和上崗證。
非法職業介紹機構無上述證照或證照不全,工作人員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壹印制的上崗證。常見的非法職業介紹形式有:打著信息服務部門的招牌發布招聘信息吸引求職者;臨時租用工作場所,辦公設施簡陋,通過傳播壹些誘人的虛假信息騙取求職者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