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對方身份證也可以起訴,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且在起訴狀中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就可以。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向法院起訴的程序如下: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最後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後,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
綜上所述,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按照起訴流程攜帶好相關材料,沒有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也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