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來紹創新創業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的技能類高級人才和高級技師,分別給予每年3萬元和1萬元津貼,補助期限3年;在紹首次購房的,可按紹興人才新政規定享受房票補貼。每2年認定壹批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2萬元開辦補助,年度考核優秀的,給予領辦人及團隊2萬元獎勵。
定向培養技能型大學生對1月1日以後招聘定向培養期2年以上技術技能型高校畢業生的企業,培養學生畢業後來企業工作滿1年的,按照招收數給予每人5000元的補助,補助期限2年。
鼓勵技能人才能力提升獲得高級及以下、技師、高級技師的,分別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2500元、35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每年選派高技能人才開展培訓研修,每人最高補貼1萬元;企業自主選派職工出國參加技能培訓並獲得國際化技能水平資格認證的,每人最高補貼2萬元。
建立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互通機制高級工、技師轉換到專業技術崗位上,經所在企業推薦,可以直接申報為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職稱。在技能崗位上的初級和中級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實操考核的,可憑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直接認定為同等級對應職業的高級工、技師技能等級。
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行企業職工就讀技工院校的彈性學制、學分制政策,在中級工教育階段和高級工教育階段,分別給予每人每年不超過4000元和6000元的補助,補貼期限2年。
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列入市級壹類競賽的項目資助5萬元、列入市級二類競賽的項目資助3萬元;獲得全國、省部級技術能手稱號的分別獎勵1萬和2000元。推進技能人才自主評價通過企業評價產生的高級工,按照每人600元的標準給予組織單位培養補貼;評價產生的技師、高級技師享受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平臺被列入市級職業技能培訓示範基地的,給予壹次性10萬元經費補助。對完成年度職業培訓任務的公辦職業院校,實行教師社會職業培訓成果績效外獎勵辦法。
優秀高技能人才激勵每年認定10名市級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給予工作津貼2萬元;對高技能人才集聚示範企業聘任的首席技師,給予每年6000元的崗位津貼,補助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