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三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應懸掛在主要辦公場所或主要營業場所。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申請和經營活動的需要,可以簽發若幹份許可證。
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第五十五條許可證正本及副本、籌建許可證、企業法人工商登記申請書、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企業籌建登記申請書以及其他與登記管理有關的重要文書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制定。
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參考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國工商新聞網[引用時間: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