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下企業應規範安全生產:2010年4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標準編號為AQ/T9006-2010,將於2010年6月6日實施:
工貿、冶金等工貿企業,機械制造企業,冶金企業,水泥企業,氧化鋁企業,電解鋁(含鑄造和碳素)企業,平板玻璃企業,建築衛生陶瓷企業,白酒生產企業,啤酒生產企業,乳制品生產企業,倉儲物流企業,商場產品生產企業,紡織企業,造紙企業,有色金屬壓力加工企業,調味品生產企業,等等。白酒生產企業、石膏板生產企業、飲料企業、電力行業、交通運輸和危險化學品行業、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氯堿生產企業、合成氨生產企業、硫酸生產企業、塗料生產企業、溶解乙炔生產企業、電石生產企業、非煤礦山石油行業、建築行業、煙花爆竹行業、煤礦安全行業。
安全標準的生產意義:
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意義重大,不僅具有根本性、重要性和緊迫性,而且具有長期性和全局性。
壹是國務院決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二、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穩定提升的根本保證。
第三,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
第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途徑。
第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預防事故和避免責任追究的最有效方法。
安全生產標準化崗位的標準是什麽: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企業或行業制定了壹套標準化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符合這壹標準的崗位稱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