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慶住房補貼單位基礎信息變更辦理時限為七個工作日。單位填寫《住房補貼單位基礎信息清理確認表》;單位名稱發生改變的,還需要提供單位名稱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操作程序(渝住改辦發[1999]436號)》 五、單位帳戶的變更
(壹)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
1.單位因故被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時,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辦理銷戶。單位應及時向管理中心提出銷戶的申請,依據銷戶前單位名下所有職工個人帳戶內的累計住房補貼余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申請表》。並附送有關證明材料給管理中心審核。
2.管理中心據實審核《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申請表》後,交單位到經辦網點辦理有關銷戶手續。
3.經辦網點依據管理中心審核蓋章後的《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銷戶申請表》,作銷戶處理。
(二)更名
1.單位因故更名時,應對原單位住房補貼帳戶及時辦理更名手續。單位應向管理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請,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更名申請表》。並附送有關更名的證明文件給管理中心審核。
2.經辦網點依據管理中心核實後的《重慶市住房補貼單位更名申請表》,作單位更名處理。
3.單位應在經辦網點重新留存住房補貼單位帳戶的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