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中國大陸爆發了歷史上規模空前的饑荒。
“三年自然災害”,主要體現在我國多發性自然災害對全國帶來的巨大創傷,中國大陸爆發了歷史上規模空前的饑荒。1962年,1-9月,全國大面積旱災。去冬以來,南方湘西北、粵北、川北、蘇北、皖中地區雨雪稀少,2月約有100萬公頃呈旱象。3月,旱區擴至豫、鄂、黔、陜等省,***計360萬公頃。
甘肅河西走廊、內蒙呼倫貝爾和烏蘭察布地區、晉北、冀西北、吉西北地區,旱期長達200-400天,甚至井幹河斷、人畜吃水困難。1962年,旱災波及北方為主的24個省區(市)2174.6萬公頃農田,成災面積878.4萬公頃。人們習慣上將這幾年的災害稱為“三年自然災害”。
1962年“三年自然災害”的主要原因
自然因素方面,包括當時氣候異常、極端幹燥、蟲災肆虐等因素導致大量農作物歉收。同時,壹些地方的自然資源也被過度開發,導致生態環境失衡,再加上壹些不合理的灌溉和排水工程,加劇了土地荒漠化和質量下降。
政策問題方面,則包括“大煉鋼鐵”和“人民公社”這兩項重大政策。大煉鋼鐵要求全國人民集體生產鋼鐵,大量農民被征召到鋼鐵生產廠進行勞動,導致農業生產機會減少。而人民公社取消了土地私有制、實現農民集體經濟,但卻導致土地流轉不暢、農民生產積極性低下、糧食產量下降等問題。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三年困難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