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政協委員程宗玉《關於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復表示,《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對生理假有明確規定。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2天的休假。此消息壹出,立即引起熱烈反響,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建議推廣到全國”。
不可否認的是,明確“痛經假”對於社會來說是壹大進步,這意味著人們關註到女性在職場上面臨的困難,為痛經女性合理休假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另壹方面,“痛經假”的出現也可能加劇女性的就業壓力。由於企業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盈利,“痛經假”的設立確實在壹定程度上會增加企業女性員工的潛在用工成本。於是,很多女性網友開始焦慮,“痛經假”的出現會不會使企業在招聘的時候問“妳結婚了嗎”“打算什麽時候生孩子”後面再加壹條“妳痛經有嚴重到需要請假的地步嗎”。因此,那些看起來對女性友好的政策若沒有真正落實,就容易適得其反,成為束縛職場女性的又壹條枷鎖。落實“痛經假”的最關鍵壹點,就是社會的思想觀念要改變。城市修再多漂亮的高樓大廈,有再多的名牌商店網紅餐廳,高鐵開得再快又怎樣?有時候真正的文明和強大並不是體現在這些表面上的東西,而是體現在整個社會的思想觀念是否足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上。不要把女性的“痛經假”當作壹個男女對立的性別問題來看待,就像男人也會生病壹樣,痛經只是壹部分女生每月必須經歷的那兩天,這並不意味著“痛經假”就是女性“搞特殊”,需要被女性感恩戴德的壹種施舍。月經是正常的生理現象,絕大多數女性並沒有因為痛經就在職場上失去其熠熠的光芒。當女性員工在職場上能夠得到更多的尊重與認可,“痛經假”才能作為壹種對於文明的保護而被社會自發地進行落實。痛經能有多痛?呼籲痛經假的女性是不是矯情?是不是想借機偷懶?有沒有設置這個假的必要?如今,痛經假被發現早就寫入規定,這恰是對這幾個問題的最好回答:不僅不矯情,還是女性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