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府辦發[2015]第16號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促進工業穩增長促轉型的若幹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進壹步推進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有效保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促進和推動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促進工業創新和發展
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支持工業創新發展、實施定向精準調控、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推動作用,整合工業、科技、民營企業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專項資金支持,設立長春市工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1億元, 綜合運用股權和債權投資、貸款貼息和投資補助等方式,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大做強。
第二,加快工業項目建設
加大對創新驅動、重大鏈條補短板、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大眾創業、特色園區、產業集群、淘汰落後產能等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並納入長春市工業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對投資規模大、帶動能力強、對產業結構調整影響和帶動作用顯著的重點項目,政府政策性投資平臺以註資方式給予支持;對當年完成、工業產值達到壹定規模的重點工業項目給予支持。
第三,促進大企業穩定增長
集中要素資源,全力保障對穩增長起關鍵作用的重點增量企業生產經營。幫助壹汽集團開拓市場,消化庫存,實現產銷平衡;支持壹汽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生產,對壹汽轎車公司雙燃料出租車給予節能減排補貼,對壹汽大眾公司新能源汽車研發項目給予專項補貼。幫助大成集團盡快恢復生產,推動大成集團和中糧集團實現戰略重組,並在玉米招標、搬遷改造等方面給予必要補貼。幫助常可集團解決土地、拆遷等問題,加快實施高速動車組檢修、城軌調試準備、軌道交通裝備公司搬遷等重大項目。
第四,鼓勵企業提質增效
支持重點企業穩定增長,對當年凈增加產值10萬元以上的重點工業企業在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面給予支持。支持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對首次進入系統的企業給予企業管理者獎勵65438+萬元;對年產值達到654.38+00億元、654.38+00億元,年增長率達到8%以上,年利潤率高於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分別獎勵654.38+00萬元、20萬元。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增長較快的縣(市)、區、開發區,以核定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為基礎,每凈增1戶,獎勵5萬元。
五、推進“兩化”深度融合。
順應“互聯網+”發展新趨勢,對接“中國制造2025”,應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對納入國家“兩化”壹體化管理體系試點的企業經營者首次給予65438+萬元獎勵,對首次達標的企業經營者給予20萬元獎勵。把智能制造作為未來推進工業化和現代化融合的主攻方向,對首次列入我市“智能制造專項行動計劃”的企業經營者給予適當獎勵;對組織實施的工業機器人、3D打印、數控機床、數字化車間示範項目等智能制造重點項目給予股權投資或補貼支持。
第六,全力支持大眾創業
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重點支持創業創新基地建設,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局面。加大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持力度,對場地改造、軟硬件設備更新、服務設備購置等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給予最高1萬元的補助。經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績效評估後,按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的30%撥付;對利用公共* * *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費的公共* * *服務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服務收入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654.38+0萬元的補助;對註冊滿3年、進入省級以上(含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租賃生產經營場所的中小企業,通過政府政策性投資平臺給予廠房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50%。支持擔保機構在創業孵化基地設立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站,對進入創業孵化基地並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給予貸款貼息。
七、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將電子商務、工業設計、軟件設計、創意服務、檢驗認證、服務外包、工業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納入工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範圍。經確認,企業增加自營生產性服務業自有工業用地容積率的,按新用途辦理相關手續,對企業進行新產品、新設備、新業態研發和成果轉化的重點產業化項目給予股權投資、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支持,年內給予企業單項認證最高獎勵30萬元,單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支持企業積極創建創新型科技企業,對認定的創新型科技企業給予補貼;對準備上市並進行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不超過654.38+0.5萬元的後補助。
八、支持企業兼並重組
鼓勵我市企業通過兼並重組以低成本獲得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和專業人才。被兼並企業應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其產品應進入我市戰略性新興產品目錄,兼並後納稅關系在我市。對符合上述條件的並購重組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給予補助或減免,最高獎勵企業654.38+0萬元;按照“壹事壹議”、“壹企壹策”對重大兼並重組給予資金支持。
九、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鼓勵企業相互合作。大企業購買無資產關聯的本地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年增額合計200萬元以上,5‰且最大增額不超過654.38+0萬元。鼓勵龍頭企業從國外引進或在當地培育配套企業。配套企業建成投產實現正常供應後,龍頭企業最高獎勵1萬元,配套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鼓勵企業依托電子商務拓展銷售渠道,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對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最高1%的年度網上銷售收入1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參加市政府組織的境外展覽,對參展企業往返交通費給予50%補貼。在同等質量、同等價格的條件下,鼓勵企業采購《長春市地方名優產品推薦目錄》中的產品,采購地方產品較多的企業,按實際采購總額給予最高1%的獎勵。
十、加強要素保障服務。
對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用電獎勵政策,並支持省政府給予工業企業用電獎勵的政策。選擇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電力大用戶開展直購電試點,選擇在省級特色工業園區探索直供電交易模式。對保障水、電、熱、暖,組織嚴密,成績突出的單位,視情給予領導班子適當獎勵。支持壹汽等大型企業“四供”剝離,做好剝離過程中的要素銜接,對剝離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對剝離後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企業,購置必要的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按不超過當年投資總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分後當年新增的水、電、氣等生產要素支出,按實際發生額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XI。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支持
對有核心技術、成熟產品、市場訂單、有成長潛力但缺乏資金的企業,通過增加“助保池”資金、擴大免費擔保範圍等方式,逐戶解決企業融資困難;對產品市場好、訂單充足、上下遊產業帶動力強的企業,當年工業產值增長15%以上,貸款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當年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壹定比例給予補貼;對向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科技型“小巨人”企業貸款,通過政府補貼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使貸款利率不上浮,按當年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發放貸款。鼓勵機構和個人對我市重點發展產業進行股權投資。投資時間達到兩年以上的,按照投資總額的5%最高補助不超過1萬元。為支持企業發展,政府投資機構的股權投資可以根據需要在壹定年限內不參與企業分紅、企業管理和決策。
12.支持工業地產發展
支持具有投資、招商、運營和管理能力的各類投資主體采用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的多種開發模式開發產業地產項目,制定出臺支持產業地產開發的實施辦法和細則。確定對規劃面積不低於20公頃、壹期開發面積不低於5公頃、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面積不超過總用地面積7%、開發企業自持建築面積不低於20%的重點工業地產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的5%給予已竣工建築投資補助,最高不超過654.38+0萬元;對利用閑置土地建設的重點工業地產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的10%給予已竣工建築物投資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市本級其他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相關政策與本意見不壹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意見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六月2015 1
編輯: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