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壹部長篇小說投稿時被盜,發在了網站上,我該怎麽維權?

壹部長篇小說投稿時被盜,發在了網站上,我該怎麽維權?

網絡作品受保護的法律依據:網絡作品,簡言之,是在因特網上出現的作品,又稱為數字化作品。數字化作品是借助於數字化技術而產生,這裏所謂數字化技術是指依靠計算機技術把壹定形式——如文字,數值,圖形,圖象,聲音等——的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並轉換成二進制數字編碼,以對它們進行編輯、合成、存儲、采用數字通訊技術加以傳送,並在需要時把這些數字化了的信息再還原成文字、數值、圖形、圖象、聲音的技術。在陳衛華訴《電腦商情報》壹案中,《電腦商情報》未經許可所轉載的《戲說MAYA》壹文即陳衛華發表於其個人主頁上的數字化作品。網絡作品受中國《者作權法》保護的法律依據何在呢?應該說,中國現行《著作權法》對網絡作品的保護無明文規定,《著作權法》第3條列舉的八類受保護作品中也未包括數字化作品。但《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受保護作品的含義進行了解釋,根據該條款,“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因此,網絡作品能否受中國著作權法保護的關鍵在於其是否符合《實施條例》對“作品”所下的定義。數字化作品盡管脫離有形載體,但並不影響其獨創性,並且任何上載到因特網的文件必須輸入到3w服務器的硬盤驅動器內,即以數字化形式固定在計算機的硬盤上,這種固定的結果,是能夠被他人使用聯網主機所閱讀、下載、或用軟盤拷貝或直接打印到紙張,因此其符合“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要求。究其根本,網絡作品與其他作品的不同在於所借助的載體,這種數字化的思想表達方式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作品的特征,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這種保護也與國際上對網上作品版權保護潮流相符,根據1996年12月通過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下稱WCT)規定,網絡作品的作者應當享有“專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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