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我們自主品牌完全處於下風之時被大家吐槽得最多便是抄襲,那時候國外品牌的設計的確遙遙領先,即便是正崛起的10年前這種不良風氣也是盛行。
如今,處於彎道超車十字路口的自主品牌,依然摒棄不了抄襲的陋習。不過,有意思的是這次是吉利“抄襲”了長安。
具體來看,長安給吉利發送了律師函,函告吉利全新發布的“銀河之光”原型車,與長安汽車的概念車、量產車存在大量雷同之處,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隨後,吉利就此事發布了聲明,提及:該律師函的內容嚴重失實、對我司的指責毫無根據,誤導公眾,對我司品牌和商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有意思的是,這兩家車企的設計語言都出自同壹設計師陳政之手。這場“所謂的抄襲”到底成不成立,很是讓人疑惑!
界限模糊,維權困難
先來看吉利的“銀河之光”系列與長安雷同何處。對比兩家多款車型,在大燈位置、兩邊進氣口、中網、後包圍、以及前臉整體輪廓造型的確存在長安所述的雷同之處。兩家
關於外觀抄襲這件事,在車圈從不缺乏。此前有“皮尺部”眾泰汽車抄襲保時捷,陸風抄襲路虎等,還打起來了官司,但最終路虎勝訴而保時捷卻沒有。上述被抄襲的兩車到了換標普通人幾乎認不出的地步,但只有壹家勝訴,所以維權之路十分困難。
吉利到底構不構成侵權違法行為暫且未知。如今的國產品牌已經今非昔比,部分車型設計甚至反超了國外品牌。正如吉利汽車高級副總裁楊學良轉發聲明那般,要良性競爭,不要內卷內訌;要轉型發展,不要同室亂戰:要團結壹致,不要分裂抹黑。
客觀中立的說法,設計雷同的確存在多處,設計師陳政在長安工作近20年,這是長安先播下的“種子”明顯有知識產權。而吉利聘請了同壹設計師操刀,這位設計師很難脫離刻在骨子裏的設計基因。至於有無抄襲大家眾說紛紜,還是等待法院來審判。
模仿多變,抄襲可恥
即便是國外百年豪華品牌也存在“抄襲”壹事,亦可以說是相互進步,比如W220世代的奔馳S級內飾比起同年代的E65世代寶馬7系落後,到了下壹代W221世代奔馳S級內飾設計卻有雷同E56世代的寶馬7系,直到衍生出W222世代的奔馳S級。“借鑒”之余還有進步才是良性競爭。
也有同壹設計語言被多家車企慣用,比如林肯的貫穿式尾燈被保時捷“發揚光大”,直到如今成為了純電車型的標配。當壹個超前且好看的設計到來,必然會引起其他車企的效仿。
有些車企則是明目張膽地玩起了抄襲,而下面這兩種就比較冤枉了。
捷尼賽思G80
賓利
二次創新。這類設計壹樣都出自同壹設計師,紅旗聘請勞斯萊斯前設計師、捷尼賽思聘請賓利前設計師等,他們所設計出來的車型像是“壹個爹壹個兒”,頗有家族設計風格。
領克03
保時捷帕拉梅拉
同壹語言。這類型好比大家都采用了貫穿式尾燈和隱藏式門把手,本質上可以作為同壹時代元素,並不能稱為抄襲。領克與保時捷的大燈位置都設計在了前機艙蓋隔壁,給人感覺像是同壹家族,但領克采用的卻是分體式大燈,只能說有異曲同工之處。
總的來說,當今的國產品牌在設計上十分爭氣,但也有不思進取的長城汽車,靠著抄襲的網紅產品來實現短期的銷量暴漲,即便是長安部分車企還存在抄襲行為。不管怎樣,都希望國產品牌做時代的領導者,而不是追隨者。寫到最後,大家認為對於吉利這種聘請對方設計師,然後“二次創新”設計的行為,如何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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