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課題)任務合同
(參考格式)
特殊名稱:
項目(課題)編號:
項目(課題)名稱:
項目(課題)負責單位:
項目(課題)負責人:
起止年限:20年至2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2000年月份
填寫並解釋
1.項目(課題)合同:甲方為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乙方為項目(課題)責任單位。
2.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下發的《關於做好重大科技項目啟動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寫項目(課題)編號。
3.項目(課題)分類由項目(課題)責任單位提出,專項牽頭組織單位確定。
4 .項目(課題)本年度的資金來源和支出預算,必須與項目(課題)預算壹致。
5.項目(課題)合同簽訂流程:
(1)合同由項目(課題)責任單位編寫,與項目(課題)預算壹起提交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匯總;
(2)根據專項領導小組對項目(課題)的批復,項目(課題)合同由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審批,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合同格式可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www.most.cn)下載。
(4)任務書A4壹式十份,其中兩份由專項牽頭組織單位組織(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保存);項目(課題)負責單位的復印件;項目(課題)責任單位主管部門和地方主管部門、科技主管部門各壹份;科技部、發改委、財政部、專項領導小組組長單位各壹份。
6.本格式為重大專項(項目)合同的基本信息,重大專項可根據自身特點適當增加相應內容。
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課題)信息表
項目(主題)編號
項目名稱(主題)
特別領導組織單位
涉密→絕密→機密→秘密→參演單位總數。
項目(課題)負責單位名稱
單位所在省(市、區)代碼。
郵政地址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合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其他企業代碼。
上級行政部門代碼
國務院SASAC企業□是□否“211項目”高校□是□否
主要參與單位序號的其他單位名稱
項目(課題)負責人姓名和性別□男□女
學位□博士□碩士□學士□其他出生日期
職位名稱□高級□中級□初級□其他專業
某人的工作場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件
項目(project)的參與人數。其中:高級、中級、初級、其他;
博士,碩士,學士,其他。
總人月投資
開始時間年月結束時間年月。
項目(課題)活動類型□應用基礎研究□應用開發□產業化開發□其他。
創新類型□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主要研究內容(200字以內)
預期成果□專利□技術標準□新產品(或農業新品種)□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計算機軟件□論文□研究報告□其他。
預計知識產權將獲得國外發明專利、國內發明專利等項。
預期技術標準□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預算1萬元,其中專項經費1萬元。
壹、目標和任務
(1)項目(課題)的研究目標與項目和專項目標的相關性;②項目(課題)的研究內容和任務分解:主要技術難點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技術方案和創新點等。③主要示範和產業化內容及相關技術路線。)
二、預期結果和考核指標
(1)主要技術指標:如知識產權、技術標準、新技術、新產品、新裝置、專著的數量、指標和水平;(2)主要經濟指標:如技術和產品應用形成的市場規模和效益;項目(課題)實施中形成的示範基地、中試線、生產線及其規模;④人才隊伍建設;⑤其他需要評估的指標。)
三、項目(課題)年度計劃和年度目標
年度考核指標重要任務的時間節點
年
年
年
年
年
四。合作單位的任務分工
任務名稱承擔單位任務負責人目標研究內容考核指標重要任務的時間節點(萬元)
五、項目(課題)經費來源和支出預算
單位:萬元(保留兩位小數)
其他合計中央財政投資、地方財政投資、企業投資銀行融資。
相當於
壹.研究基金
(1)直接費用
1.設備費
2.材料成本
3.測試和測試加工費
4.燃料動力費
5.旅費
6.會議費
7.國際合作與交流費
8.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
9.勞動力成本
10.專家咨詢費
11.基本建設費
(1)房屋建築購建
(2)購買專用設備
(3)基礎設施建設
(4)大規模修復
(5)信息網絡建設
(六)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12.其他人
(2)間接費用
(3)不可預見費用
二、中間試驗(系統)費
……
第三,產業化資金
……
不及物動詞項目(課題)負責單位提供的技術和條件保證(包括現有技術基礎和承諾的配套條件,如設備、水電、燃料、環保等條件)
七、主要研究和管理人員
(壹)項目(課題)帶頭人
姓名、姓氏、性別、年齡、職稱、業務專業是項目(課題)所在單位的職責分工(人-月)。
(二)項目(課題)副組長
㈢R&D的主要人員
(四)主要管理人員和其他輔助服務人員
姓名、姓氏、性別、年齡、職稱、業務專業是項目(課題)所在單位的職責分工(人-月)。
八、項目(課題)責任單位與參與單位之間的合作研究、知識產權共享、產業化等協議。
九、任務書由簽約雙方簽字。
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甲方):負責人(簽章):(公章)年月日項目(項目)責任單位(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項目(項目)負責人(簽章):(公章)年月日資金等匹配條件滿足。擔保人乙方當地(或行業)相關部門(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X.* * *相同的條款和條件
(壹)締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壹條合同各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管理暫行規定》,嚴格遵守並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和科研誠信的有關規定。
(1)甲方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研究開發經費。
甲方有權監督和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委派專家組或科技評估監督機構對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乙方完成項目(課題)的研發任務後,甲方負責項目(課題)的驗收。
(二)乙方
乙方應為項目(課題)的實施提供有條件的支持和管理服務。指定項目(課題)負責人,授權項目(課題)負責人負責編制項目(課題)研究預算和決算,並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項目(項目)小組成員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必須由項目(項目)小組負責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需要變更項目(課題)組長,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乙方與合作單位簽訂的與本項目(課題)有關的協議或合同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和審計部門有權監督。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和審計部門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乙方應積極配合或參與甲方召集的與本項目(課題)的監督、管理和評估相關的活動..
乙方應在項目(工程)實施過程中采取措施,避免可能危及國際關系、造成惡劣政治影響、阻礙經濟運行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的活動。當出現危及社會利益、影響項目(主體)完成及其他可能違反合同條款的事件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如果乙方進行的與項目(課題)有關的壹切活動涉及倫理問題(如人體實驗、基因重組實驗、有害微生物或病毒實驗、動物實驗等。),乙方應確保相關研究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應負責維護實驗環境的衛生和安全,並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因本項目(課題)的實施而導致人員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侵害或環境受到破壞,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
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有義務配合甲方確保項目(課題)的順利實施,並進行相關的協調和監督。如果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承諾為該項目(課題)匹配資金,乙方必須保證資金的提供。
(4)其他
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按合同要求完成項目(課題)的研發任務。在科研活動中,嚴格遵守科研誠信的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
乙方應於每年10年底前向甲方提交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課題)實施情況年度報告。特殊情況參照《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管理暫行規定》辦理。
第二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項目(工程)進度完成情況決定是否撥付後續資金。
項目(課題)配套資金需要有每期撥款明細清單,甲方有權查看項目(課題)配套資金。
乙方應嚴格按照項目(課題)預算和合同約定的支出範圍使用資金,專款專用,不得弄虛作假、挪用或擠占項目(課題)資金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工程(項目)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和用工程(項目)資金購置的儀器、設備、器材及固定資產明細表,並加蓋財務印章,與工程(項目)驗收同時驗收。
第三條項目(課題)完成後,項目(課題)研究期間購置或試制的固定資產壹般由乙方管理和使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維護和運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或有關單位承擔國家其他科研項目(課題)需要使用這些固定資產時,只能收取營業費用,不得收取折舊費或占用費。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有權將這些固定資產調撥用於其他科研項目(課題)。
(B)知識產權和成果管理
第四條在項目(課題)研究開發過程中,合同各方應加強對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管理,嚴格遵循《科學技術進步法》、《科技部關於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管理的規定》(郭克法證字[2003]94號)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管理暫行規定》。對於能夠形成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要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知識產權。
第五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的歸屬、共享和轉讓,按照《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家科研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的若幹規定》(國辦發〔2002〕3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本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共享按以下方式處理:
如有多個(含兩個)單位參與本合同項目(課題),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前與相關單位就合作任務、知識產權分配等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常規試驗、提供社會化科技服務及少量輔助科研工作的除外),作為本合同附件。
如有必要,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附加條款中另行約定專利等知識產權問題。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授權其指定的單位或者完成發明的項目(項目)組成員采取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1)乙方在完成發明創造後六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未提出專利申請或采取其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2)其他: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數據、論文、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和使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正式發表的論文、論著等著作應標明“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資金資助”字樣。項目(課題)小組成員有權簽署項目(課題)成果文件,有權獲得榮譽和獎勵。
第九條項目(課題)研究過程中形成的無形資產,由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項目(課題)研究成果轉化和無形資產使用產生的利益分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第十條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享有項目(課題)知識產權的單位或個人,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利益的成果知識產權,在允許他人實施或轉讓前,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有權決定項目(課題)成果在指定單位實施,如果成果享受方和實施單位不能就技術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達成壹致,甲方有權確定技術使用費:
1.在國家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下,或者為了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利益的目的;
2.在項目(課題)成果實施過程中,項目(課題)成果持有人未能達到或不符合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要求的;
3.項目(課題)受益者無正當理由在壹定期限內未有效使用項目(課題)成果的。
第十二條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項目(課題)其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合同應標明“國家重大科技專項(課題)成果”,合同內容不妨礙甲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成果權利。
第十三條申請專利的項目(課題)成果,乙方辦理專利申請手續,取得專利申請號後,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鑒定,申報獎勵和產品開發,並送國內外科技展覽會參加。
(3)文檔管理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按《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檔案管理規定》執行。乙方應組織項目(課題)組按合同約定的分段驗收時間完成分段研發工作,按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資料,在合同約定的總體時間前完成全部研發工作,並在成果完成後30日內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同時,應收集整理所有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原始技術資料,驗收合格後,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要求,按直接或屬地關系及時向相應的科技成果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及其所屬單位如有必要,可利用乙方提交的研究報告自行公開發表或以各種方式指定其他第三方,不受地點、時間和頻率的限制。
(四)保密責任
第十六條締約各方及其有關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保密規定》的要求,對列為國家秘密的項目(課題)及其他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並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形成任何涉密成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按保密規定進行管理。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保守合同項目(標的)所涉及的技術秘密,並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條乙方應按照《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保密規定》的要求,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項目(課題)組成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的保密事項,包括講學、訪問、參會、參觀、咨詢、交流等。
第十八條乙方如需公布與項目(課題)有關的各類保密信息,應事先向負責核實密級的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由該部門根據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進行審查,確認允許公布。擅自發布並造成國家秘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資金,導致乙方研究開發工作延期的,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完成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條因乙方原因導致研究開發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或項目(課題)成果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指標,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采取措施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完成研究開發工作或使項目(課題)成果達到合同要求,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權停止撥付並收回部分或全部資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壹條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停止撥付或收回部分或全部資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以本合同第十條所列方式實施或轉讓項目(課題)成果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其實施或轉讓項目(課題)成果收入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無正當理由,乙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執行,停止撥付資金,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資金使用規定或甲方確認計劃進度與合同不符的,甲方有權減少或停止撥付後續資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違約方追回已撥付的資金。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30日內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如遇不可抗力,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任何壹方未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當,導致損失擴大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發部分或全部失敗的,甲方在確認風險責任後,在其撥款範圍內承擔損失。
(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雙方協商變更或者解除合同:(1)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國家計劃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3)由於項目(課題)的研究目標已被他人搶先實現,相關成果已獲專利或公開,無需繼續履行合同;(4)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需要進行相應修改的;(5)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在年度評估或階段檢查中被淘汰的項目(課題)。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發部分或全部失敗,經甲方組織專家評估確認後,可終止合同,課題結束..
第二十八條合同壹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給守約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根據本合同和法律規定可以免除責任的除外。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前,甲方停止向乙方撥付後續資金,不再批準乙方新提出的預算,原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不免除。
第二十九條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如合作單位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合同壹方合並、分立或更名時,變更的單位應繼承或分別繼承變更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除本合同第(五)項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各方協商壹致,並簽訂書面合同。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31條辦理。
第三十壹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簽約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相關司法和仲裁結果生效前,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七)附則
第三十二條項目(課題)合同管理未盡事宜,按照《XX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的解釋權屬於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任務書約定的其他條款如下:
①
②
/p-524254.html
這個也是。自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