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11·6山西太原連環爆炸案的調查處理

11·6山西太原連環爆炸案的調查處理

爆炸發生後,公安部門組織了排爆小組,現場工作結束後,未發現其他爆炸物品。公安民警在現場發現鋼珠、電路板等爆炸物,初步判斷爆炸系人為制造。

公安部高度重視,派出壹名副部長帶隊的工作組趕赴太原,並迅速在全國調集爆炸、法醫、痕跡、理化、視頻、DNA等方面的26名專家趕赴現場,晝夜組織開展偵查破案。

山西省、太原市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在兄弟省市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全力開展偵破。經過40多個小時的連續奮戰,2013年11月8日淩晨2時,該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豐誌均在太原被抓捕歸案。

犯罪嫌疑人豐誌均,男,41歲,太原市杏花嶺區人,1989年11月因盜竊罪被太原市北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警方從其住處繳獲了私自制造的爆炸裝置,發現了大量犯罪證據,並查獲了其作案時駕駛的車輛。犯罪嫌疑人豐誌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交代了蓄意制造爆炸報復社會的犯罪過程。 嫌疑人交代制造爆炸是因對社會不滿,報復社會。 2014年4月28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豐誌均壹審被判處死刑,犯罪嫌疑人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