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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長與<山海經>》內容概括

《阿長與<山海經>》此文記述與保姆長媽媽相處的情景,描寫了長媽媽樸實,善良,而又迷信,嘮叨的性格。對她尋購贈送自己渴望已久的繪圖《山海經》之情,充滿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語言,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深情懷念。

擴展資料:

《阿長與山海經》選自魯迅先生的回憶性散文集《朝花夕拾》

本文是以“我”對長媽媽的感情變化為線索展開的,全文可分為四個部分:

第壹部分(1——2小節)簡介長媽媽。

這壹部分主要介紹了不同人對長媽媽的稱呼以及長媽媽名稱的由來。“我”的家庭是壹個等級森嚴的封建家庭,即使對壹個保姆的稱呼也是長幼有別的,祖母最長,所以叫她“阿長”,母親與阿長平輩,依著孩子稱她為“長媽媽”,“我”是晚輩,則親昵地叫她“阿媽”。

文章第壹句所謂的“已經說過”指的是作者已在《朝花夕拾》的首篇《狗·貓·鼠》中提到過長媽媽,那是壹個害死隱鼠而又以謊言欺騙小主人的女工,給人的印象似乎並不太好。所以文章開篇,作者就在不經意間暗示了曾經有過的對長媽媽的不滿情緒。

接著作者在文章第二小節介紹了“長媽媽”稱呼的由來,“長媽媽”的稱號原來是頂替了“我家”先前壹個女工的綽號而來。

這真讓我們感到她比孔乙己還要可悲,人們畢竟知道孔乙己還有個屬於自己的姓,而長媽媽連自己姓什麽也不為人知,直至三十年後魯迅寫作本文的時候仍不知長媽媽姓什名誰,可見長媽媽的地位是何等的卑微。

魯迅曾說過,舊中國的婦女,數千年來沒有爭得做人的地位,她們“連羊還不如”。連姓名都被人忘卻的長媽媽不正是千千萬萬舊中國農村婦女的典型代表!

第二部分(3——12小節)厭煩長媽媽。

這壹部分又分兩個層次:

第壹層次(3——5小節)寫厭長媽媽。

這裏作者主要選擇了幾個典型事例寫對長媽媽的討厭,壹是厭長媽媽羅嗦(“常喜歡切切察察”),甚至懷疑長媽媽在家中挑撥是非(“我的家裏壹有些小風波,不知怎的我總疑心和這‘切切察察’有些關系”);

二是厭長媽媽限制“我”的行動(“又不許我走動,拔壹株草,翻壹塊石頭”);三是厭長媽媽睡覺占地(“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壹個‘大’字,擠得我沒有余地翻身”)。

這些事情完全是從小孩的角度寫的,換壹個角度也許就不能說她討厭。“常喜歡切切察察”不是可以說明長媽媽並不是壹個自我封閉的人嗎?

“不許我走動”不是正表現了長媽媽對“我”的關心和負責嗎?“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壹個‘大’字”是不是因為白天勞作太累了?這不正說明了長媽媽的勤勞嗎?

第二層次(6——12小節)寫煩長媽媽。

這壹層次主要寫煩長媽媽的許多“規矩”和“道理”,重點寫的是過年的規矩。從壓歲錢說到祝福語再到吃福橘,寫得非常詳盡。這些在小時的“我”看來是太煩了,但在讀者特別是外國讀者看來,就要當民俗來欣賞了。

魯迅曾對日本友人增田涉說,在他的《朝花夕拾》裏,“有關中國風俗及瑣事太多,不加註釋恐怕不易了解”。魯迅這樣對中國特有的源遠流長、神秘奇異的民風民俗的描寫,使作品產生了特有的魅力。

第三部分(13——29小節)敬重長媽媽。

這是文章的主體部分,也分兩個層次:

第壹層次(13——18小節)寫因長媽媽具有“偉大的神力”而對長媽媽產生“空前的敬意”。

這第壹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的故事引起的,故事的前半部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但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和“我”毫不相幹,“我”並沒感到可怕。

但當長媽媽講到她們壹排女人脫了褲子,竟能阻止“外面的大炮”“放不出來”時,“我”“不能不驚異”,“不料她還有這樣偉大的神力”,“從此對她就有了特別的敬意”。這是由“厭煩”到“敬重”的第壹次轉折。

但這種敬意隨著“隱鼠事件”的發生而逐漸談薄甚至“完全消失”。這裏作者又壹次提到“隱鼠事件”,可見這件事在幼小的魯迅心中印象是非常深刻的。

那麽,“隱鼠事件”究竟是怎麽壹回事呢?據魯迅在《朝花夕拾》的開篇之作《狗·貓·鼠》中介紹說,隱鼠是魯迅小時侯非常喜歡的壹種小老鼠,壹天,他發現隱鼠不見了,長媽媽告訴他,“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於是,“我”就從此痛恨起貓來,後來,“我”竟偶然得到壹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壹腳踏死了。

從此“我”就特別記恨長媽媽,對長媽媽的所言所為也就特別厭煩。作者在寫敬重長媽媽的兩個故事中間,再次穿插這個“隱鼠事件”,壹是為使文章頓起波瀾,二是與下文寫敬重形成鮮明的對比。

第二層次(19——29小節)寫因長媽媽為“我”買來了渴慕已久的《山海經》而對長媽媽發生“新的敬意”。

這第二次敬意的緣由是遠房祖叔對《山海經》的生動介紹,那“人面的獸,九頭的蛇,三腳的鳥,生著翅膀的人,沒有頭而以兩乳當作眼睛的怪物?”對幼時的“我”該有多大的誘惑啊!

就在“我”想壹睹為快時,祖叔卻不知這本書“放在哪裏了”,因為祖叔很“疏懶”,“我”又不好意思逼他去找;向別人詢問,別人又“不肯真實地回答我”;

想自己用壓歲錢去買,書店離家又很遠,即使去了,書店又關著門;長媽媽來問《山海經》是怎麽壹回事,“我”雖對她說了,但“我”“知道她並非學者”,所以,“我”認為“說了也無益”。可就在“我”幾乎完全無望的時候,長媽媽卻給“我”買來了《山海經》。

這壹部分的蓄勢是非常充足的,這就使得長媽媽《山海經》的到來不同尋常。“我”不僅“似乎遇著了壹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而且要滿懷感激地說:“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慨嘆長媽媽“確有偉大的神力”。

如果說,前面寫長媽媽脫褲子擋大炮的“神力”不免含有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的話,那麽,這裏用“確有”來修飾“偉大的神力”就完完全全表達了“我”的感激和佩服之情了。

由此可見,《山海經》壹事在“我”與長媽媽的交往中具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徹底顛覆了“我”原先對長媽媽的壹切不好的印象,“我”終於由“厭”長媽媽、“煩”長媽媽到“敬”長媽媽。

發生這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經》,現在,我們就不難理解作者為什麽要在眾多事件中選擇《山海經》與“阿長”壹起放在文題中了。

第四部分(30——31小節)哀悼長媽媽。

行文至此,作者對長媽媽的感激和敬重之情溢於言表,他終於不自覺地用“闊氣壹點”的 “我的保姆”來稱呼長媽媽了。

接著用看似平實的語言交代了三件事,壹是長媽媽辭世已三十年了,說明時光流逝之快;二是表示自己對最敬重的長媽媽的姓名和經歷至今仍然壹無所知,表達了壹種深深的遺憾之情;

三是從僅知道的長媽媽只有壹個過繼的兒子,猜測長媽媽是個年青守寡的孤孀,表現了對長媽媽不幸身世遭際的同情。

最後壹小節,作者用飽蘸感情的祈使句,改用第二人稱,表達了對長媽媽的由衷的祝願:“仁厚黑暗的地母啊,願在妳懷裏永安她的魂靈!”

這裏所說的“地母”有兩層意思,壹是指“墳墓”(因為它是“黑暗”的),阿長在那裏休息;二是指“大地母親”(因為它是“仁厚”的)。在魯迅的心目中,阿長與“地母”已經融為壹體了,她的靈魂已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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