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日前已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主要食品價格和相關收費專項檢查,其主要打擊對象為價格串通、哄擡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如何看待這個現象?是否違反《價格法》?如何處罰?某網站對有關專家進行了訪談。
嘉賓:
趙鶴沖 北京市價格協會秘書長
邱寶昌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
統壹漲價涉嫌違反《價格法》
網:國家發改委日前已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主要食品價格和相關收費專項檢查,其主要打擊對象為價格串通、哄擡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為什麽發改委如此著急?檢查後如何打擊?
趙鶴沖:這檢查是很正常的,檢查它也不是說每項在什麽的話,我們都要進行檢查,檢查是壹項經常性的工作,不是說因為什麽了,我們就要查。
邱寶昌:當時我為什麽要給發改委致函,認為統壹漲價涉嫌違反《價格法》呢?我認為是這樣,原來看到牛奶搞南京宣言聲明政府也沒有聲音,馬上快餐店也要搞,這種做法紛紛效仿,有的是協會,有的是幾家企業聯合在壹起討論協商,這樣我認為是涉嫌違反了價格法的規定,政府應該出面制止,應該要認定它,應該有壹個聲音。所以這壹次致函以後,我看政府的聲音是很強有力的。
如果不發這個通知政府沒有聲音的話,這以後是連鎖反應,後果堪優。今天這個協會,明天那個協會,今天這兩個企業,明天那兩個企業,那我們這個市場的價格秩序就非常的混亂,到壹定時候調控就很難了。所以有這種苗頭,應該把這種亂的苗頭要扼殺在搖籃當中。
判定需要時間
網:既然涉嫌違法為什麽不立即查處呢?
趙鶴沖:價格法的制定都是在國家發改委,認定是否違法有個調查取證的時間。
邱寶昌:它也有壹個過程,它是不是違法現在我們還不能說,只能說是涉嫌,經過有關部門查處認定以後還能說合法還是違法,我們是建議政府來查處和認定。
網:如果是企業的單獨提價,就不存在法律風險。那麽如果企業分開漲價呢?
邱寶昌:只要有協商,分開不是同時,只要有協商,市場價格暗地裏不是公開的,有可能是這樣,不要能夠查到,只要通過協商來定價。
只要妳通過開會協商或者互相討論怎麽定價,這樣的話即使不公開這樣查處,也都是違法的,不允許的嗎,但是難度大。
網:取證難度挺大的,比如它們形成壹個攻守同盟那就不好了。
邱寶昌:那就是另外壹回事了,首先妳明目張膽都不查的話,那不更難查吧,只要政府有聲音不允許這樣,法律上是有剛性的,是有強制力的,妳只要違法了就要處罰妳。現在如果政府涉嫌違法都沒有聲音,人家不都效仿嗎?如果私下裏沒有查到也沒辦法,如果查到了確實是通過私下協商定價的話肯定受處罰的。
協商定價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
網:近期壟斷行業,比如電力行業和石油行業也紛紛要求漲價,如何看待?
趙鶴沖:這些商品的價格,管理權限都是在中央,也就是在國家發改委,地方是沒有權力的,所以這壹塊究竟應該是什麽呢?是調還是不調,還是應該怎麽著,怎麽考慮,都應該國家發改委它那兒做解釋。
邱寶昌:我講壹個觀點,為什麽我關註方便面價格,它是食品價格,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這個價格壹漲價,與老百姓基本消費生活有關的價格漲價容易起連鎖反應,有的企業趁機哄擡物價,所以民生的問題必須得到關註。
另外,企業本身漲價無可厚非,原材料漲價了,人力成本漲價了,企業自主定價為什麽不能漲價,可以漲價,漲價的理由根據什麽,根據成本和供求關系。但是現在通過協商定價就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關系了,可以操縱價格了,妳有市場壟斷地位,亂用市場壟斷地位、優勢地位就不行了,它壹串通有聯盟,消費者權益就受到損害了。
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受到損害了,價格和價值不相符,不是市場定價的機制,而是通過同盟謀取高額的利潤的定價,必然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政府的聲音還是非常強的聲音,我認為規範這個市場是有好處的。所以第壹我是非常歡迎的,也非常認可的。
如何處罰?
和訊網:目前,國家法律對此類價格聯盟的處罰力度非常小。之前對很多價格聯盟的處理也是不了了之。因為法律雖然寫著反對價格壟斷,但在操作中,還沒有見到任何壹起價格壟斷被制裁過。對價格壟斷的制裁為什麽沒有很好的實施?政府應該如何監督?
邱寶昌:相關處罰有,根據《價格法》40條有規定,第壹沒收違法所得,停止這種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嚴重的可以吊銷執照。 至於在實際中如何執行這屬於政府部門的職責了。 葉檀:不要指責日化巨頭漲價
市場傳聞,寶潔、聯合利華、立白、納愛斯四大日化品牌商品下月將集體漲價,掀起軒然大波。從法律到消費者權益維護方面,都有人提出質疑,新華社更是連發五篇文章,指責大型企業竄通漲價——是可忍孰不可忍?
對企業的道德譴責無法代替理性的分析,責怪企業漲價不如責怪全球央行的負利率政策,寬松的流動性是石油等基礎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的罪魁禍首。
目前為止,全球流動性仍在泛濫,美國第二輪量化寬松貨幣政策使全球原油價格站穩在每桶100美元附近,而中國到現在都處於負利率狀態,寬松的流動性直接導致兩大結果:通脹預期揮之不去,所有與石油相關的原材料價格全部都大幅上升。期貨市場絕大部分是不交割的交易單,說明目前的石油價格上升是流動性過剩的產物,而不是實體經濟的真實需要。
日化產品原材料價格大幅上升,聯合利華大中國區副總裁曾錫文向媒體表示:“日化行業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產品,目前國際油價已從去年的50美元/桶漲到了現在的100多美元/桶,石化類產品價格上漲了60%,植物油價格上漲了50%~60%,無機鹽價格上漲了40%~50%,而運輸物流成本也比去年同期上漲了不少。”
筆者恰巧在上周與某家中型日化產品的董事長見了面,被告知主要原材料價格上漲50%以上,大宗的洗發水等產品如果不漲價,就是賠本賺吆喝,目前之所以還能支撐,主要是因為去年囤積的原材料消化了部分成本。可見,這壹輪漲價是大企業漲價在先,隨後中小型日化企業必然跟漲。
上壹輪日化產品價格大幅上漲是在2008年年中,恰好處於全球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之前的通脹全面惡化之時,而現在,我們顯然又看到了全面通脹的陰影。
下遊的日化企業日子難過,上遊的原材料巨型企業過上了繁花似錦的好日子。根據2010年年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頭,總利潤達到2651億元人民幣,其中中石油凈利約1400億元、中海油544億元、中石化707億元,漲幅分別為35.6%、84.5%和12.8%。
並不奇怪,在中國成品油價格已經到達歷史最高點的時候,石化巨頭們仍然以原油價格上漲、煉油虧損為由,繼續遊說成本油價格上升。上月,受國際油價上漲影響,發改委已宣布上調汽、柴油價格,汽油價格升幅約為4.5%,柴油價格升幅約為5.0%。據某銀行[12.84 -0.62% ](601166,股吧)測算,此次油價上調效應在工業生產中完全傳導、釋放後,將帶動PPI環比上升約0.3個百分點,帶動CPI環比上升約0.2個百分點。
事實上,不僅成品油價格上升到歷史最高位,石油衍生品價格也在大漲特漲,如丙烯、環氧丙等產品的價格也在節節上升,直接推高了下遊企業的原材料價格。壹輪由貨幣流動性過剩推導的通脹已經傳導到下遊產業鏈,包括糧食、日化品等在內的所有企業的價格都處於上升通道之中。
此時,最應該受到譴責的是包括美聯儲、中國央行在內的全球主要央行,正是這些央行不負責任地大規模貨幣發放行為導致全球流動性失控,全球通脹預期進壹步惡化。其次,應該受到譴責的是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化巨頭,這些巨型央企存在的最大理由是在關鍵時刻保持經濟穩定,但現實已經證明,這些企業往往在通脹預期惡化的時候火上澆油。
不指責寬松的貨幣政策,不指責石化巨頭們火上澆油,壹味指責下遊的日化企業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無疑是杮子單撿軟的捏。因為他們不敢指責央行,不敢指責大型央企,卻對下遊企業的價格說三道四,難道是想讓下遊企業扛住所有的通脹成本?如此欺軟怕硬的結果是讓全部的下遊企業破產。
當然,我們不懷疑有些巨型企業在價格方面可能會互相通氣,但在這方面法律有嚴格的約束,照章辦事即可。《反壟斷法》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如果有確鑿的證據,嚴厲處罰就是。
發改委在對竄通上漲農產品價格的經銷商進行了處罰。沒有不怕發改委的商家人,除非是放棄中國這個大市場。
去年7月,發改委通報了山東省某經銷商囤積大蒜,哄擡價格被處以10萬元罰款;河南省中牟縣當地冷藏保鮮協會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大蒜冷藏收費標準被處以8萬元罰款;廣東省廣州市大鵬物流2號倉西壹庫某經銷商哄擡綠豆價格,被處以2萬元罰款。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企業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操縱綠豆市場價格,被處以法定最高處罰額100萬元。發改委的重拳出擊讓價格短期下降,但此後綠豆仍存在小幅上漲,說明除了竄通漲價之外,還存在貨幣與成本因素。
處於產業鏈後端的企業不掌握營銷渠道,竄通漲價成本極高,並且,產品替代效應強,即使大品牌竄通漲價,質量好的民族品牌就可以逢低擴大市場,因此,不到萬不得已,競爭性強的下遊企業不會使出漲價的招術。
斥責企業必須分清原委,否則,我們就是在處罰市場本身,而放過了制造通脹的部門與企業。我們指責市場行為,很有可能是在為損害市場的貨幣與壟斷行為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