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在有退稅需求的地方稅務局窗口辦理退稅;
2、窗口開具稅收收入退庫單並加蓋退庫印章;
3.到市地稅局契稅分局查詢當時繳稅的繳款書;
4.到退稅涉及的區級財政局國庫處進行審批並加蓋支取章;
5、到市財政局國庫科辦理審批並加蓋支取印章;
6.中國人民銀行審核通過後,通知地稅局窗口查詢稅款是否到賬。
退稅是指由於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繳納的稅款按規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
退稅是指繳稅後,由於部分資金可以免繳稅,個人多繳稅款,這些多交的稅款會在下壹個納稅周期退回到稅務賬戶進行扣稅。
從字面上講,退稅就是退稅。並不是每壹筆繳稅都只是符合實際要交的稅。壹些政策原因或者個人原因很容易導致實際繳納的稅款與要求繳納的稅款不壹致。對於沒有交夠稅的部分,需要補稅。對於多交的稅,可以申請退稅。
需要退稅的情況壹般包括:
1.因稅務機關失誤多繳或未申報的稅款,需要退還納稅人的;
2.在預繳或代扣稅款的情況下,超出部分需要在匯算清繳時返還給納稅人;
3.退稅作為增值稅出口退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出口。
申請退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上壹年度綜合收入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
2.以前年度符合享受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未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
3.稅收優惠政策不壹致是因為年中就業、辭職或部分月份無收入造成的;
4.沒有任何用人單位,只有勞務報酬、稿酬、稿酬所得需要進行各種稅前扣除的清算和結算;
5.年中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代扣代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
6.預繳稅款時,享受或不完全享受稅收優惠;
7.有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支出,但未預扣稅。
綜上所述,納稅是每個公民和企業的義務和必要責任。每個人都應該依法納稅,但國家不會收多交的稅。國家大力發展教育,教育相關事業和相關支出都會有相應的政策支持。納稅人及其子女可以國家規定的教育為由申請退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