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起源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壹頂帽子,是第壹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作為壹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
隨著“帽子戲法”越來越被大眾認可,“帽子戲法”的應用也拓展至其他領域,可以用它來形容任何連續3次的卓越成功。
相關知識
除此之外,足球比賽裏,如果兩隊都沒有入球叫“互交白卷”,同壹個人有兩粒入球叫“獨中兩元”或者叫“梅開二度”,同壹個人進四個球叫“大四喜”或“大帽子戲法”,如果壹個人能進五顆球叫“五子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