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編號:C030106
考試課程及學分要求:本專業考試課程不得少於14門,總學分不得少於63學分。
必設課程及學分要求:公***政治課(4)、外語(14)、法律文書寫作(3)、國際私法(4)、國際經濟法概論(6)、合同法(4)、公司法(4)、勞動法(4)、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4)、知識產權法(4)、婚姻家庭法(3)。
推薦選設課程及學分:外國法制史(4)、中國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4)、稅法(3)、票據法(3)、保險法(3)、公證與律師制度(3)、房地產法(3)。
實踐性環節及要求:撰寫畢業論文並答辯。
說明:
1、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本科段,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民事訴訟法學(5);
2、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本科段,須加考法理學(7)、憲法學(4)、刑法學(7)、民法學(7)、民事訴訟法學(5);
3、40歲以上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外語,但須加考3門(或3門以上)課程,不少於14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