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方案;
壹是進壹步明確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1)主要目標。到2010年,全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2%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比“十五”末下降10.8%,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16.2%,控制在5.4萬噸以內。城市汙水處理率90%以上,縣城汙水處理率7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2)總體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重點領域、行業和企業為切入點,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後產能,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重點項目建設,強化政府管理和企業管理,加強宣傳和組織領導,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快形成節能環保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確保實現全市“十壹五”節能減排目標。
(3)抓好結構調整,推進節能減排。大力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第三產業,努力提高第三產業在全市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做大做強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節能降耗和汙染減排。
第二,註重工業節能減排
(四)大力推進重點行業節能減排。電力、煤炭、建材、金屬鎂、化工、造紙等行業增加值占全市工業增加值的58%。這些行業也是高能耗、高排放的重點行業。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占全市工業的83%、95%和30%,是全市節能減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電力工業。加大小火電廠關停力度。凡列入國家和省政府關停目錄的小火電機組,必須依法按期關停。2007年6月底前,關停祁縣恒力熱電有限責任公司11×65438+20萬千瓦火電機組和鶴壁煤電有限責任公司2×65438+20萬千瓦火電機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剩余小火電機組的關閉工作。對違法違規的新改擴建電力項目,要依法查處。加快電廠輔助系統節能改造,降低廠用電率;開展電機系統節能改造,推廣氣化小油槍、等離子無油點火等技術。加快電網升級改造,降低輸配電損耗。2007年底前,萬和發電有限公司、同裏發電有限公司必須建設脫硫設施,確保穩定運行;2010結束前,所有保留電力企業必須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安裝與環保部門聯網的自動在線監測裝置。脫硫設施建成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機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扣減脫硫電價,減少下壹年度發電計劃10%以上;對未完成限期治理或擅自停用脫硫設施、達不到汙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的機組,將不上報發電計劃,壹律停止治理。
煤炭行業。繼續加大煤炭資源整合力度。2008年底前,關閉資源整合規劃方案中采礦許可證已到期的小煤礦和不能按時完成技術改造任務的小煤礦。重點煤礦開采、運輸、洗選等設備的技術改造,淘汰落後設備和開采工藝。鼓勵使用新型高效通風機和節能排水泵,開展設備和系統節能改造。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推廣選煤廠閉路流程,2010年煤炭洗選率達到80%以上。加強煤矸石、煤泥、煤層氣(瓦斯)和礦井水的綜合利用。2010礦井水和煤矸石利用率達到90%以上,煤層氣利用率達到80%以上,煤泥全部綜合利用。
建材行業。加強水泥等行業二氧化硫汙染控制,確保其二氧化硫排放達標並達到總量控制要求。到2007年底,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全部關閉,淘汰落後水泥產能1.75萬噸,節能29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硫排放3000噸;新建水泥生產線必須達到日產4500噸以上熟料規模,采用新型窯外幹法分解工藝,建設純低溫余熱發電裝置;推廣大型節能粉磨系統,加快窯爐節能改造,支持利用新型幹法水泥窯處置工業廢渣、汙泥、垃圾等固體廢物。在建築衛生陶瓷行業,推廣大容積節能寬斷面窯、節能梭式窯等先進技術。對免燒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煤矸石磚、粉煤灰磚等產品的建設項目實行審批制度,促進本市建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金屬鎂工業。繼續加大資源整合和企業重組力度,促進鎂資源進壹步向優勢企業集中。大力發展板材、管材、型材的優質鎂合金鑄造加工技術,實現由原鎂生產向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產品的轉變。推廣節能環保生產技術,采用水煤漿、煤氣等清潔能源,充分利用生產過程中的廢渣、廢水和余熱。
化學工業。甲醇生產全面推進余熱余壓利用工程,電石行業積極推廣大型密閉電石爐和空心電極技術。11 2007年6月底前,祁縣二硫化碳企業通過推廣先進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全部達到規模要求,實現達標排放;對達不到規模要求、汙染嚴重的化工企業,按照相關政策予以關閉。年底前,關閉國風助劑有限公司、金昌化工有限公司、洪松促進劑有限公司全部生產線,關閉華夏助劑有限公司8條生產線;對祁縣宏達化工有限公司和祁縣銀都化工廠實施環保深化管理。新建煤化工項目應同步建設廢渣、廢氣、廢水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設施。
造紙工業。2008年底前,關閉年產2萬噸以下的再生紙和造紙企業。嚴格控制新建化學制漿項目,木漿改擴建項目生產規模不低於15萬噸/年,再生紙造紙項目生產規模不低於10萬噸/年,包裝和文化造紙項目生產規模不低於10萬噸/年,市場漿紙制品項目生產規模不低於5萬噸/年。支持已投產的市場漿紙企業擴大產能,積極調整紙制品結構,全面提高汙染治理水平。
(五)加強重點企業節能減排。著力抓好年綜合能耗65438+10萬噸標準煤的40家重點企業節能,“十壹五”期間節能80萬噸標準煤以上。縣(區)政府要重點抓好年綜合能耗5000噸以上的標準煤企業的節能管理。實行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報告制度,重點用能單位每年向節能主管部門報告上壹年度能源利用情況,包括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節能效益分析和節能措施等。對未按要求提交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報告的企業,在相關媒體上進行通報批評,市發改委暫停新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不向國家推薦國債支持的項目,不接受節能先進企業和個人的申報。被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將收回證書。重點企業加強節能減排的組織領導,開展與國內同行業能耗、物耗、排放先進水平的對標活動,提高企業節能減排管理水平。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每年6月5日至10月在主要媒體公布應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接受公眾監督。
(六)完善落後產能淘汰機制。建立淘汰落後產能公告制度,明確淘汰內容、進度和主要責任單位,並在主要媒體公布相關信息,接受公眾監督。國家和省政府明令淘汰和關停的落後設備,不得出租、轉讓、出售或轉移到其他地方生產。嚴格執行差別電力計劃和發電計劃指標交易政策,促進落後產能早日退出。市發改委、財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的配套政策措施。
(7)有效控制高能耗、高汙染行業發展。認真落實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標準、項目審批或備案程序、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評估審查等六項必備條件,確保新項目準入。把節能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和建設的前置條件,把汙染物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凡屬於備案、核準、審批範疇的項目,應向社會公布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接受公眾監督。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項目問責制。建立新開工項目信息披露制度。對高能耗、高排放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在開工前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布建設內容、資源消耗、汙染物種類和排放等信息。
第三,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八)推進建築領域節能。建立以建築能效測評和標識為主要內容的建築市場準入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起,銷售新建商品房時,必須在銷售合同等文件中標明采用的節能標準和節能措施。達不到能耗設計標準的建築,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備案手續,不得銷售和使用。組織實施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工程,擴大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廣使用高效節能辦公和家用電器以及高效節能照明燈具,推進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繼續開展大型既有公共建築和政府辦公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工作。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2008年底前,全市各類燃煤鍋爐要通過改變燃料結構達到排放標準,具備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條件的縣(區)要全部淘汰10噸/小時以下直接燃煤鍋爐。按期完成市政府確定的粘土磚窯廠改造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任務,加快新型墻體材料推廣。2010全市新型墻體材料比例達到85%以上。
(九)加強交通運輸領域節能減排。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加快淘汰高能耗老舊車,嚴厲打擊報廢老舊機動車非法交易。引導消費者購買小排量、低油耗、低汙染的汽車,加強汽車尾氣排放監管。加大車用乙醇汽油的推廣力度,鼓勵開發和利用石油替代技術。
(十)實施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汙染控制。根據2007年鶴壁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將開展渭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和淇河飲用水源保護。
(十壹)加快城市汙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07年底前,淇濱、山城兩縣汙水處理廠已實現管網配套,保持正常運行。2008年,淇濱區、山城區汙水處理率不低於80%,浚縣、淇縣不低於50%。2010年淇濱區、山城區汙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浚縣、淇縣達到70%以上。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應與汙水資源化統籌考慮,並加強汙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2007年9月底前,出入口應安裝水流表和水質自動在線監測系統,並與環保、建設主管部門實現聯網。對未按規定要求運行的汙水處理廠,予以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到2010年底,淇濱區、山城區汙水回用率要達到20%以上。2007年底,市、縣垃圾處理場建成並投入運行;2010年,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全縣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
(十二)加強農村面源汙染控制。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實施農村小康社會環境保護行動計劃。加強農業生產汙染防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測土配方施肥。優化畜禽養殖布局,發展規模化養殖,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汙染防治,加快推進養殖場糞汙無害化和資源化,實現養殖場汙染物達標排放。2007年8月底前,每個縣(區)至少完成1個規模化畜禽糞便水汙染控制示範項目。2007年底前,所有達到國家規定規模的畜禽養殖企業必須進行汙染治理並通過驗收,實現汙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快農村改水改廁進程,逐步解決農村生活垃圾隨處堆放、生活汙水直排等問題,改善農村環境。搞好稭稈綜合利用,大力開發稭稈利用新途徑。2010年,全市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鼓勵畜牧企業建設大中型沼氣池,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率。2010年,全市農村沼氣用戶達到8萬多戶。
第四,完善節能減排的激勵約束機制
(十三)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強階梯水價實施,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和淘汰的高耗水企業實行懲罰性水價。適時提高城市汙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加強收費征管,保障城市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積極推進農業供水價格改革試點,逐步建立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制度。推進火電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實行煤電價格聯動。按照治理成本補償的原則,提高排汙單位征收標準,三年內將二氧化硫排汙費提高到1.26元/公斤,適當提高化學需氧量排汙費征收標準。認真落實有利於節能減排的價格政策。
(十四)加大節能減排投入。加快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體、社會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充分利用各類科技資金,加大對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的支持力度。在財政預算中安排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技術推廣、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和汙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強資本市場融資,鼓勵和支持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節能減排投入。企業開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汙染治理等的優惠資金和減稅(費),要專項用於節能減排再投資。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壹站式服務。探索汙染治理的市場化政策措施,鼓勵排汙單位委托專業化公司承擔汙染治理或設施運營。
(十五)完善和落實節能減排支持政策。政府對高耗能產品征收的差別電價費、差別排汙費和超額加價費,應當專項用於節能減排。加強和改進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基金)的征收管理。對企業使用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環保國產設備,稅務機關應及時辦理所得稅抵免手續。企業開展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計和培訓的費用可計入企業經營成本或其他相關科目。認真落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和《環境標誌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6]90號),加大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力度。
五、加強節能減排的監督管理和組織領導。
(十六)完善規則和標準體系。嚴格執行節能減排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解決“違法成本低、合規成本高”的問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節能監督管理辦法》、《節約用水和水資源利用促進管理辦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並認真實施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準、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範、主要耗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和節水、節材、廢物回收利用標準、清潔生產審核標準、重點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水汙染控制技術規範。 逐步建立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綠色產品和綠色企業標準體系。
(十七)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對所有用能單位和汙染源進行排查,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和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制度。建立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能耗統計在線直報系統。加強能源統計檢查和能源統計監測。完善主要汙染物統計和監測方法。建立健全汙染物排放數據在線直報系統和減排措施調度系統,實施國家重點監控汙染源在線自動監控,向社會公布重點監控企業年度汙染物排放數據。繼續做好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汙染物排放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的公報。
(十八)加大節能環保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專項執法檢查,清理高耗能高汙染行業電價、地價、稅費優惠政策,嚴厲查處違反國家能源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監察局等部門,對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進行掛牌督辦,並向社會公布結果;嚴重違反國家節能環保規定的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給予經濟處罰、停產供電等制裁;對惡意排汙的要重罰,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建立節能環保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等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的責任。加強節能環保執法,提高節能減排監管能力。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配置必要的節能監察儀器設備,在全市範圍內依法開展節能執法和節能監察,積極開展人員培訓。2007年底前,廢水、廢氣等重點汙染源必須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與市環保部門聯網。
(十九)建立健全節能減排責任制。各縣(區)政府對本轄區節能減排目標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壹責任人。市發改委、環保局等部門要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到縣區和重點企業;縣(區)政府要將節能減排目標落實到各級重點企業。定期公布各縣(區)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壹票否決”。縣(區)政府應當每年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履行情況,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節能減排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二十)建立節能減排部門聯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協調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環保部門負責減排;對不認真履行節能減排職責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監管部門要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撥付節能減排重點項目專項資金;國土資源部門要抓好節約集約用地措施的落實;建設部門要配合發展改革、環保等部門督促城鎮汙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和脫氮設施加快建設,確保汙水處理廠達到規定的運行負荷要求;工商部門依法責令關閉企業限期變更、註銷或吊銷工商營業執照;電力部門要對依法關停的企業或生產線、停產企業停止供電,落實節能環保發電調度措施。
(二十壹)加強節能減排宣傳工作。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要將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制定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政府機構應率先垂範,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的活動。教育部門要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內容納入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孩子們節約環保的意識。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應當定期組織節能環保宣傳,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組織好每年的節能宣傳月、節水宣傳周和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活動,使全社會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