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經理、技術R&D經理和財務經理對企業的貢獻壹樣嗎?肯定不壹樣,但是他們拿的工資壹樣。貢獻大的人壹定會不平衡,這是忽視崗位的價值。我們給員工的薪酬絕對不是單純以職級為標準,壹定是以崗位的價值為標準,以崗位對企業的貢獻為回報。
2、經理只發團隊獎制度。對於銷售經理,很多企業只對所管理的人的表現給予團隊獎勵,而沒有個人業務提成。比如業務員提65,438+00%的銷售收入,經理只提3%的部門,總經理拿65,438+0%的總分紅,往往導致業績好的業務員收入比銷售經理高,所以沒人願意做銷售經理。
因為銷售經理出身於優秀的業務員,自身的履約能力往往也相當優秀,手頭也有壹批客戶資源。如果不讓他做個人業務,其實對他是壹種傷害,對企業是壹種浪費。
3.目標設定限額傭金制。有些企業往往會制定壹個業績目標,規定員工達不到這個目標就沒有銷售提成,或者達不到80%就沒有提成,這樣會給員工壹種極度不安全感,員工會感到非常緊張和不舒服,反而會增加無形的壓力,無法放松。
只有在放松的狀態下,人們才能最大限度地展示自己的才華。我們看體育比賽的時候會發現,經常拿冠軍的人,是最放松的,心理調節最好的人,員工也是如此。
4.固定工資制直接轉入績效制。有的公司搞薪酬改革,原來3000元的工資不考核;壹改革,變成固定工資1500元,績效工資1500元,這樣壹改革,員工不幹了。因為壹般情況下,如果嚴格執行考核,員工很難拿滿分,也就是員工壹改革,工資就降了。這樣的薪酬改革是不能接受的,必然會引起員工的排斥和抵制。
5.完全固定的工資制度。有些企業對員工根本沒有考核或正規化,每個月的工資是固定的,所以員工沒有緊迫感,做好工作,不在乎公司的要求是什麽,企業很難完全憑個人主觀態度和個人自覺工作來要求和管理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