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兒子與小妾私通,聯手殺害老父,後來怎樣?

兒子與小妾私通,聯手殺害老父,後來怎樣?

光緒十年,河南汴州有壹商人王財以經商為生,王財人如其名很會經營,積累了壹大筆家產。王財雖然家積厚財,為人卻相當吝嗇,活脫脫壹個壹毛不拔的鐵公雞。家中花費,壹毫壹厘他都要親自過目掌握,家人對此渾覺不快。

王財妻子早逝,留下壹個兒子王小山。小山時年二十歲,由於從小缺少家庭教育,這孩子自小性情古怪,情緒不定,乃至喜怒無常。他常以酗酒、賭博為樂事,更有好獵女色的習慣,常常樂此不疲。沈湎賭博和女色必然要花錢,這點與王財恰好相反,王小山從王財那裏要不到壹分錢,只得去借貸。

久而久之,借貸之人登門要錢,王小山沒有壹分錢可以還。王小山是富人之子,卻窮得到處借貸。這其中免不了受債主壹番嘲笑譏諷,也受到了那些相好女子的冷眼攻擊。王小山為此煩悶不已,心中覺得實在憋屈。

王財妻子早亡,盡管他是壹個活活的守財奴,可終也受不了孤寂冷清的煎熬。於是他私下托人作媒,納了壹個小妾鳴翠。鳴翠二十三歲,長得豐韻殊佳,貌美如花。鳴翠嫁給王財,鄰居們都說她是為了王家的錢財。鳴翠過門之後,鄰居們發現鳴翠與王家相處得還算融洽,並未發生過什麽不愉快的事情。

日子壹天天過去,王小山照樣渾渾噩噩,王財照樣精打細算過日子,鳴翠照樣每天繡花繡鞋,每天出門買菜。這壹切就像早就約定好的壹樣,並沒有什麽不妥,直到有壹天發生了壹件大事。

壹天下午,王財的屍體在郊外壹處偏僻的小道上被人發現,王財脖子和胸部被人刺了很多刀,鮮血染紅了地面。壹把尖刀掉落在不遠處的草叢上,壹個放牛娃牽牛走過時發現了王財的屍體,於是便到縣衙報案。縣令方滿帶著壹幹衙役來到現場查看,發現那把帶血的尖刀就是兇器,王財就是被這把尖刀所殺。

方縣令正在現場查驗,卻見壹男壹女哭著奔了過來,壹邊哭壹邊大喊要為父親和老爺報仇雪恨。二人來到現場之後,當即給方縣令跪下磕頭,請求他為王財報仇。原來這二人正是王小山和鳴翠,他們壹個是王財的兒子,壹個是王財的小妾。二人撲在王財屍身之上痛哭,請求方縣令嚴辦兇手。

方縣令讓二人起身,他會想辦法偵破此案抓住兇手的。方縣令當場問了王小山和鳴翠壹些情況,二人皆說今天上午王財出門辦貨,結果沒想到卻被人殺死在這裏。王財肯定是被人害死了,害死他的人可能是生意場上的對手或者是半路劫道的盜賊。

方縣令聽罷,讓人將王財屍體就地停放,等待破案了解再掩埋。此時王小山請求方縣令準許他先把王財屍體掩埋了,因為王財被人用刀刺死,此時是酷熱天氣,王財屍體很快就會腐爛。此案壹時半會兒不壹定破得了,不如先把人埋了再做理會。方縣令聽罷,準許王小山掩埋屍體。

方縣令返回縣衙後,提審了王小山和鳴翠以及王家的鄰居數人。提審完成之後,方縣令讓眾人回去,有事情會再找他們。眾人回去之後,方縣令將此案放置壹邊,便不再過問。接下來的壹段日子裏,方縣令好像忘記了此案,他再也沒有下去調查案情,整日不是穿著便衣在街上遊逛,就是騎馬下鄉去打獵,又或者是找來幾個人對弈喝酒。

老百姓們都迷糊了,縣令大人不好好辦案,整日只顧遊樂,這怎麽對得起父母官這個稱呼?漸漸地,百姓的非議越來越多,方縣令依舊我行我素,他還多次到王家去閑聊喝茶,每次王家人提到案情時,他便扯東蓋西說還在想辦法偵辦之中。久而久之,百姓都罵方縣令是屍位素餐的昏官。

半月後的壹天上午,方縣令突然通知升堂。百姓們都紛紛前來圍觀,他們想要看看方縣令渾渾噩噩半個多月,還能審出什麽結果來。眾人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態來的,因此那天來的人非常多。

方縣令讓衙役傳喚王小山和鳴翠,還有幾個王家的鄰居。王小山、鳴翠等人來到大堂之後。方縣令先問王家的鄰居,王財平日裏為人如何,是否與仇家結怨?鄰居數人都說王財為人吝嗇,卻待人和氣不招人討厭,而且他雖然經商數十年從未結過仇家。方縣令又問王小山,王財是否在家中的錢上做過記號?

王小山說,王財吝嗇是出了名的,家中的銀子都被他刻了字。這樣壹來,如果有人偷偷拿走了他藏的銀子,他很快就會發現。而且如果有人用假銀子騙他,他也能馬上發現。

方縣令聽罷點點頭,掏出兩錠銀子遞給王小山,讓王小山看看這銀子是否是他們家的。王小山壹看,馬上點頭回答說銀子是他們家的。方縣令聽罷,當即壹拍驚堂木喝問道:“大但王小山,妳竟然私通後娘謀殺王財,妳是否知罪?”

王小山聽罷大驚,忙說這是天大的冤枉,自己怎麽會殺死親生父親呢?大人壹定是搞錯了,再說如果是他殺死的王財,縣令有何證據證明是他殺的人呢?方縣令見王小山如此反問,於是便說出了幾個疑點:

第壹個疑點:王財素來與人無怨,雖然吝嗇卻待人和氣。因此不會是被仇人所殺,因為他在附近沒有仇人。如此說來,兇手就有可能是身邊熟人所為。

第二個疑點:這兩錠銀子是從王財身上搜到的,剛剛經過查驗,王小山已經承認銀子是他們家的。王財被殺,銀子沒有丟失,證明殺人者不是為了錢。

第三個疑點:王財屍體是被放牛娃發現的,王財死在的地方距離王家還很遠,當時只有放牛娃知曉王財被殺。本縣與仵作前腳剛到現場,後腳妳們二人便壹同趕到,且還隔得屍體老遠就說被殺者是王財,要為他伸冤報仇。這似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妳們似乎早就知道死者是王財了,否則怎麽還未見到屍體就說是王財?

第四個疑點:王財被殺,妳二人雖極力表現出悲痛欲絕之態,但卻不思追兇報仇,只在嘴上說說而已,倒是急切地想要將王財早點掩埋。由此觀之,妳二人必定做賊心虛,想要趕快掩蓋事實真相。

第五個疑點:本縣故做松懈半月,時常騎馬下鄉,卻暗中得知妳二人正在倒賣家中器物,又以修房為名找人挖掘家中隔墻密室。妳父親新喪,妳就在家中大興土木,這絕對是不孝的行為。只有壹個解釋,妳正在家中找尋父親埋下的財物。

第六個疑點:妳與鳴翠雖是母子,但二人年紀相仿,王財年老難當,妳二人難免會有私情。而且王財吝嗇不已,妳又花錢大手大腳,鳴翠年紀輕輕,王財年紀很大。這壹切都相當反常,住在壹起卻無矛盾顯得融洽平和,這其中必有問題。

方縣令說罷,當即責問二人是否如此?起初二人還在狡辯,但經過方縣令壹層層分析下去,二人最終啞口無言只得承認了殺人的原因和經過:

原來,鳴翠嫁入王家,完全是為了王家的錢財。鳴翠進門之時很有主意,萬事成竹在胸,本想在王家當壹半大權,卻沒想到王財是個守財奴,財權絲毫不給她染指。新婚之夜,王財折騰半夜沒成事,鳴翠心中很是失望。日子久了,鳴翠深感夫妻生活不能滿足,對枉廢了自己年少玉身感到不安,又為王財的吝嗇更是憤怒。

王財娶了小妾之後,王小山更加不滿,老父親吝嗇不說,還娶了這麽漂亮年輕的女人當小妾,活脫脫饞死了王小山。新婚之夜,王小山就趴在窗戶下偷聽,壹直到天快亮了才回去睡覺。王小山回去睡在床上,壹合眼就想起了小媽鳴翠的美貌樣子,壹時竟不能入眠。

鳴翠嫁入王家之後,對王財的不滿越來越多,對床笫之歡不和諧而心生憤懣。王小山這個登徒子似乎看出了小媽的煩心事,於是便隔三差五來誘惑她。王小山與鳴翠漸漸臭味相投,很快勾搭在了壹起。王小山對男女之事早已經熟門熟路,於是便挖空心思取悅鳴翠。王財不在家時,王小山便潛入小媽房中,二人在內盡情肆虐傾倒欲望。王財年老昏聵,對此事竟然毫不知情。

日復壹日,時光飛逝。王小山與鳴翠二人竟如膠似漆,各自都離不開彼此了,稍微長壹點的分離都覺得難受。天下間沒有不透風的墻,漸漸地二人的奸情也就被外人知曉。王小山為此心慌起來,畢竟這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

王小山於是便去找鳴翠商量,鳴翠將王小山心慌意亂,頓時罵他沒有出息。鳴翠對王小山說:“這老狗實在可惡,若讓他繼續活下去,妳我的好事必將結束了。不如設法將他置於死地,讓他再也害不了人,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地歡快享樂。”二人當即想出壹條毒計,借此除掉王財。

數日之後,王財出門辦貨,王小山提前埋伏在王財必經的壹處偏僻之地。王財剛剛走到路口,王小山就從路邊樹林中沖出,用尖刀刺死了王財,嫁禍給山賊。殺死王財之後,王小山和鳴翠二人躲在附近叢林中觀察,當縣令帶著人趕來調查時,二人便沖上去放聲痛哭,並請求縣令幫他們報仇。

王小山和鳴翠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由於二人太過心急,又遠遠看到有壹牧童走來。二人來不及搜出王財身上的銀子,就急匆匆躲入樹林之中。結果二人把此事誣陷給山賊之時,故意把案情往殺人劫財上引。結果方縣令覺得二人矯揉造作,且漏洞百出。

方縣令為了驗證自己的想法,又故意對此案不管不問。王小山和鳴翠見風頭松了許多,於是便開始在家中到處砸墻找金銀,又開始變賣家中物資。結果這壹切都被方縣令看在眼裏,最終抓住了把柄。

最後,王小山和鳴翠私通在前,謀殺在後。根據《大清律例》,二人被判斬首之刑,王家的家產被充公處置。自此,清代殺父奇案,宣告結案。